“集优”显现
产业集群就是在同一地区集中了一大批生产同类产品和相关产品的企业群体,通常以大企业为中心,众多小企业为大企业协作配套。其优势在于,产品成本明显低于非产业集群地区,并形成其他地区进入该产业的壁垒。
事实上,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产业集群已成为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组织形式和载体。而且,随着国家统筹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区域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目前,东部沿海省市产业集群已占到本区域工业增加值的50%以上,中西部地区产业集群也发展迅速,东北地区装备制造业集群优势也正在日益显现。
实践也表明,产业集群在强化专业化分工、发挥协作配套效应、降低创新成本、优化生产要素配置等方面作用显著,是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趋势。而引导和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更是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不过,国内集群大多数仍处于价值链的低端,附加值较低,缺乏自主品牌和创新能力。还有些产业集群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特别是对产业集群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滞后,有些对分散排放没有集中治理,环境污染严重,有些落后生产能力在产业转移中没有依法淘汰。
以汽车业为例,目前我国有27个省、市、自治区均有汽车企业分布,但具备一定工业规模的却只有上海、广州、长春、武汉等地。由于对产业集群发展缺乏整体规划和引导,导致地区分割和资源浪费严重。
为此,国家发改委已于2007年11月13日公布了《关于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意见》,在自主创新、生产性服务业、产业转移等方面对国内产业集群的发展提出了宏观指导意见。这也是国家首次出台专门政策规范和促进集群发展,表明了中央对于目前产业集群的认识和基本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