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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将实施国税局机构改革 (1)

http://www.newdu.com 2009/10/7 国家税务总局 佚名 参加讨论

  7月18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召开机关机构改革动员大会,贯彻落实总局新的“三定”规定,对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受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委托,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钱冠林在会上作了动员和部署报告,会议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董志林主持。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钱冠林指出,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抓紧制订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今年3月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抓紧修订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草案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职责、机构和编制的“三定”规定并上报国务院。6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税务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并于7月17日正式下发。

  钱冠林指出,国家税务总局机关机构设置自1998年机构改革以来,在推进依法治税、保障税收职能作用发挥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税收事业的发展,机构设置中存在的职责交叉、管理缺位、效率不高、专业化程度较低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如纳税服务的组织领导薄弱、税收信息化管理职能配置不尽合理,对大企业的税收征管机制不健全、税务系统的执法监督力量分散等。此类问题若不尽快解决,将会影响税收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从更深层次上解决税务机构设置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党组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多次召开会议,经反复研究论证后,于今年初提出了国家税务总局机关机构改革基本思路。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这次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着力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完善运行机制,为促进税收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基本原则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使机构设置更加符合税收科学发展的要求;保持内设机构数量总体不变,重点通过结构调整来优化组织架构;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薄弱环节,探索机构专业化设置;坚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并紧密结合我国税收工作实际,积极稳妥推进改革。主要任务是:设立纳税服务和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理顺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职能配置,整合并强化执法监督和内部审计资源,规范部分机构的名称和职能配置,从整体上优化总局机关机构设置,促进机关职能向服务型、责任型、法治型、廉洁型转变,管理机制向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转变。经过持续努力,伴随税制改革、征管改革和税收管理信息化等项工作的推进,逐步建立既能体现国际先进管理理念又符合我国具体国情的税务机关内设机构。

  钱冠林指出,这次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组建纳税服务司。将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征收管理司等部门的纳税服务职能,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的部分行政管理职能,整合划入纳税服务司。充实和完善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的职能,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组建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将信息中心的信息化行政管理职能,征收管理司除纳税服务以外的其他职能,各有关司局的信息化管理职能,整合划入征管和科技发展司。不再保留征收管理司。改革后,信息中心主要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的技术支持和运行维护工作。

  ——组建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在不改变现行的税款入库级次和属地征缴原则的基础上,将目前由各地税务机关负责的部分大企业税收管理服务职能,以及总局海洋石油税收管理职能统一并入大企业税收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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