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建立聘任制公务员制度的试点之一,上海浦东新区用人单位和首批聘任制公务员日前正式签约。据悉,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度,也不存在“科员—科长—处长”之类的传统职务晋升,任期在1年至3年之间,任期结束后是否续签需要双方再行协商,没有转为终身公务员的捷径可走。
2005年颁布的《公务员法》首次确定了政府可以录用聘用制公务员,2007年国家人事部确定在深圳和浦东开展试点,经过长时间的酝酿和摸索,首批聘任制公务员终于正式签约。此前,这一制度变革,被舆论寄予了消解官场文化、提高行政和服务效率等的诸多良好愿望。但事实上,本次聘任制公务员岗位不过6个,目前5个岗位贤才已至,1个岗位尚虚位以待。以极为少量的聘任制公务员冲击庞大的终身制公务员队伍所形成的官场文化,显然有些势单力薄。另一方面,虽然浦东方面表示招聘聘任制公务员不会增加政府的财政压力,但聘任制公务员与终身制公务员各成体系又界线不清,很容易使公务员队伍冗员扩大,一定程度上增大财政开支。
一个旧的秩序不打破,欲图以一个微弱的新秩序去冲击和影响旧秩序,显然很难奏效。公务员聘任制不应该跟在终身制公务员身后等待其慢慢变老再渐成气候,需要对目前庞大的终身制公务员队伍进行制度性革新,以给富于活力的公务员聘任制更大的空间。不久前,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提出,要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以笔者之见,聘任制公务员能否激活“一池水”,关键要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的活力——只有应该正常退出的公务员在制度约束下退出去,才能为聘任制公务员腾出更多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