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价值工程是有组织的活动。价值工程活动不是依靠个别人,个别部门就能开展起来的,而是必须有领导有组织地进行才能达到预定目标,取得成效。一种产品的改进方案,从方案提出,进行试验,到最后付诸实施,都是有领导有组织地发挥各部门和有关人员的集体智慧、共同努力、通力合作的结果。根据日本开展VE活动的报导资料,工人提出的改善提案(相当于我国的合理化建议)一般能降低成本5%,技术人员的提案一般能降低成本10%-15%,而有组织的VE活动可降低成本30%以上。根据国外资料报导,VE活动的投入产出比为1:12。
价值工程作为一种思想,从产生发展至今,仍保持了价值系数的基本特征,而作为一盘踞方法,已由零星的、定性发展为系统的、宣的开展分析研究,尤其是在功能评价方面形成了几种具有代表性的方法:
1、价值标准评价方法――绝对值法:这种方法是直接用实现这一功能所需的成本来表现该功能,即直接用货币来表现功能的方法。评价功能大小的价值系数是用实现这一功能的最低成本与该功能目前实际成本的比值来表示的,即V=Cmin/Co
式中 V-功能的价值系数;
Cmin-实现功能的最低成本
Co-该功能的目前成本
由上式可知,V值应小于等于1。Co与Cmin的差值是成本可以降低幅度的最大期望值。价值系数较低的功能就应作为重点改进对象。
2、功能重要性系数评价方法――相对值法:这种方法是先求出分析对象的功能评价系数(又称功能重要度系数)和成本系数,然后用两个系数相比,求出价值系数(又称价值指数),再根据价值系数进行分析。Vi=Fi/Ci综合分析所求得的价值系数有下述三种情况:
1)价值系数等于或近似等于1,说明该评价对象的功能与成本匹配较合理,可不作重点改进对象。
2)价值系数小于1,说明该评价对象的功能与成本匹配不合理,成本比重占得过大,应用为重点改进对象来研究。
3)价值系数大于1,说明该评价对象的功能与成本匹配不合理,成本比重占得过小。对此应为重点改进对象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