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设立专门的政府机构或专家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的评估、审核。
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通过专门的政府机构或专门的人员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管理,可以实现权责明确责任到人,有效地防止政府投资项目中的违规行为尤其是防止业主与承包商,供应商之间的串谋行为。
3.工程监理直接参与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
为了维护投资方的利益,国际上常见的作法是监理公司直接参与改正阶段进行全面监督。据专家称:如果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监理就参与进去,一般可推除80%的错误和不必要的变更;据悉美国没有施工图和竣工图之分,施工图一但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就不能变更。因此改正阶段的监理,可确定优化设计方案和成熟的工艺,提高设计质量,避免在施工阶段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和安全隐患,。从全面质量管理的角度上讲,推行设计阶段的监理, 事前管理、预防为主、也是科学合理的.因此,全面推行设计阶段的监理是非常有必要的。
4.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的管理必须要有一定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目前已有《会同法》、《建筑法》、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变更,但这些都是从项目总体出发,对在工程建设项目变更方面的规范则不够具体。因此,为更好地监督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管理,还应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如变更的范围、幅度、责任追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