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关于设计阶段监理的认证
人防工程设计阶段的监理,是人防工程建监理的重要内容,涉及到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纳入国家人防工程建设认证体系,实行行业资质管理,严格审批权限,把握资质标准,界定监理范围,明确监理程序,规定设计总监和监理工程师的任职资格,不具备设计阶段监理能力的监理机构,不得承担设计监理任务。
3.4 关于建设、设计、监理三者的关系
建设、监理、设计单位三者是法律地位平等的合同关系。建设单位提供人防工程立项文件、上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合同需求,设计单位提供合格的人防工程设计产品,监理单位提供高水平的智力中介服务,三者同时受国家法律法规、战术技术要求、设计规范的制约,接受政府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共同励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为人防工程建设提供高质量的设计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