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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第一,客户第二

http://www.newdu.com 2009/10/8 互联网 李峥 参加讨论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信奉客户是上帝。其实,客户未必是上帝,公众才是上帝。这次“毒奶”事件,让我们清楚地意识到我们情愿失去一两个象三鹿这样的客户,也不能失去公众,更不能蒙骗公众、坑害公众。我们在考虑客户利益的同时,首先要考虑公众利益。公关不是“零和游戏”,不能只让客户“甜”,却让百姓“苦”。

  商业不同于战争,商场也不是战场。战争只是竞争的极端表现形式,而非竞争的普遍表现形式;战争强调的是你死我活,商业强调的是竞合;战争的出发点是“零和”,商业的出发点是“多赢”。如果企业完全以指导战争的思路经营企业,不顾社会和谐、对百姓欺诈、对市场涸泽而渔、眼光死盯住竞争对手、对人性的弱点大加利用,不顾社会道德和人类美德,甚至不顾国家法律,这必然与建设和谐社会的宗旨相违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企业家不能为了获取财富,不择手段,更不能置他人生命健康于不顾。这样的“企业家”,我们不能称之为企业家。企业家应该为社会创造价值的同时,才获取财富。他所得到的应该少于他所创造的,更不能一企成名万骨枯。

  作为服务于企业的公关人,我们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不是任何企业,我们都可为它服务,尤其是那种“诚信缺失、道德沦丧”的企业。它们所提的一些不道德的要求,我们没必要协助它们解决。象三鹿这样的“危机公关”,我们不做也罢。危机公关不是“搞定”政府,也不是“摆平”媒体,更不是欺骗消费者。防民之口,胜于防川。政府搞不定,媒体摆不平,消费者不可欺。“公关”不是不择手段的息事宁人、瞒天过海。象三鹿这样的“危机公关”,我们需协助企业开诚布公,积极收回“毒奶”,勇于承担相应的责任,依靠自己的真诚和信息透明换取社会公众的理解和信任,尽早消除负面影响才是上上策。任何企图盖住消费者的行为,都只能说是“不智”。纸永远包不住火,更何况在信息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谁若是想蒙蔽公众,遮住“信息阳光”,谁就会被公众无情的抛失。

  得民心者得天下。作为企业家,作为公关人,我们如何才能得民心?首先,自己要有普世的价值观,对公众、对社会有道德、有责任。客户诚然很重要,但如果要我在客户和公众之间做出选择,两者只能选其一,我情愿选择公众。失去的客户,也许可以失而复得或者有别的客户找上门。但若失去民心,将是我们无法承受之重。从当年三株口服液事件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失去民心的后果。当三株口服液在消费者心中定了死罪,品牌信任归零,市场信心全部崩溃后,它就在市场上消失了。

  至于,三鹿是否会成为三株第二,我不敢说,但笔者李峥可以肯定地说:“天下民心,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谁若是敢违抗民意,必然被舆论淹没,被公众抛失。(作者:李峥)

Tags:危机公关公众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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