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今后将聘请社会监督员进行监督评议。日前省政府下发的《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评议制度(试行)》规定,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聘请社会监督员时,首次聘请的人数应为5~6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四个档次。监督评议结果将作为被评议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的重要依据。
监督评议内容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是否全面、及时、准确;政府信息公开是否规范、便民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等;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处理,投诉处理是否及时落实;以及其他需要监督评议的内容。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评议包括代表监督评议、媒体监督评议和社会监督员评议三种方式。其中,社会监督员评议由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从社会各界选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监督员,对本级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评议,社会监督员初次聘请5~6人,每届任期两年。
社会监督员获得聘请后,要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重大问题、重要工作的调查和研究,协助做好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接受并转递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举、控告材料。同时,社会监督员还要配合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