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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舆情须防“选择性信息公开”

http://www.newdu.com 2009/10/8 中国青年报 傅达林 参加讨论

  “哈尔滨6警察打死一男子”案的调查处理仍在进行。昨天下午,哈尔滨市公安局局长等与死者家属首次会面。据在会面中看过完整监控录像的死者父亲林吉利介绍,录像最后一部分,五六个警察一起用脚使劲踢林松岭,时长至少五六分钟。据了解,林吉利一家强烈要求警方在当地电视媒体上公开完整的监控录像,以及申请拷贝该录像,都被警方以此案还在侦办中为由予以拒绝。(《新京报》10月20日)

  从案发后网络上对警察的一片质疑,到现场录像公布后舆论意见的急剧分化,再到民间对录像被剪辑的猜疑,哈尔滨这起“影响性案件”让民众一时难以作出客观公允的判断。在这种情况下,信息的公开不仅关系到对网络传言和虚假舆论的平息,更直接影响到人们对政府执法形象的评判。

  应当说,本案中警方在执法信息的公开上迈出了不小的步伐,尤其是对现场录像的公布,有效改变了舆论“一边倒”的斥责,为公安部门挽回不少“失分”。但与此同时,网络上对视频被剪辑的疑问不可不察。由于画面中并没有记录被害人是怎么被打死的,视频上时间记录的断档让不少网友疑窦顿生,甚至发帖呼吁“被录象牵着鼻子走的网民该醒醒了”。对此,警方曾解释称,酒吧监控的全部录像都在新闻发布会上向媒体公开了,但电视台限于时间播放的是比较重要的片段;至于两处时间颠倒的画面,“相信是电视台记者为了配合新闻节目的顺序自行安排的”。随后,哈尔滨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卢洪喜又说,媒体前几天公布的现场视频资料和公安机关掌握的视频资料是一致的,没有经过任何剪辑和拼凑。

  现在看来,警方的说法与“看过完整录像”的死者父亲存在较大差异。我们虽然不能凭死者家属的“一面之辞”就断定录像经过了剪辑,但这样的信息不对称让公众不得不怀疑,警方进行信息公开的背后是否存在“选择性”删节。如果存在,那这种“选择性信息公开”很可能将再次陷执法部门于被动。

  一直以来,舆论对焦点案件的走向常会产生重大影响,许霆案即是司法“群众感觉论”的证明。所以,事件各方都会通过各种渠道将于己有利的证据和信息公开。本案对视频的公布无论是出于维护警察形象,还是有意引导舆论,都无可厚非,说明深陷矛盾漩涡的官方开始懂得疏导民意、利用民意去掌握舆论主动权。只是作为案件调查的“中立方”,警方的信息公开至少不能“顾此失彼”,更不能有意偏袒哪一方。否则,执法公正性必将更受民众质问,甚至造成难以挽回的公信力丧失。

  现代社会,信息量的多少及分布直接决定着民众的看法和舆论方向。本案此前就是由于信息匮乏才导致网络上传言四起、唾沫横飞。如果作为原本负有信息公开义务的执法部门,再戴上部门利益的“有色眼镜”对不利信息进行屏蔽,即便一时扭转了不利的舆论风向,一旦真相曝光,则会在民众心里产生更为严重的负面效应,甚至引发整个公权力信任危机。

  每一起公共事件,对真相的追问都备受瞩目。执法调查本身是否程序公正和透明公开,也向来成为民众为政府“打分”的重要因素。很多作为“旁观者”的公民,对执法程序是否透明的关注甚至远远超过对真相的关注,他们将直接依据信息公开的程度判断执法的可信度与公正度。因此,要正确引导舆情方向、赢取民众信任,唯有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信息。

Tags:引导舆情选择性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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