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几天的热线投诉中,有50名投资者反映自从购买权证后企业就音信全无了,葛女士就是其中的一位。“我是1995年购买的青岛昌华和宏兴萤石,可是自从购买后就一直没有分红,至于企业的收益情况更是不清楚,”她说,“企业不公布年报,也没有任何消息”。葛女士表示自己急于了解这两家企业的情况,可是却不知道该通过什么途径。
亏损后谁来给说法
家住宁夏路上的陈女士打来电话,说自己买的同和空调已经降到每股几角钱了,“当初我可是以每股2元钱的价格买的,”陈女士的声音很焦急。她说她查到这家企业年年亏损,可是为什么有关部门却不过问呢?陈女士认为既然这家企业年年亏损,有关部门应该给投资者一个说法,“至少应该去查一下导致企业年年亏损的原因吧”。
投资者享有知情权
对此,琴岛律师事务所的王维湘律师表示,这里所指的权证属于地方性股票,至于权证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可以参照《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同时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权证企业应该定时向投资者披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