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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商社信息披露重大遗漏遭证监会处罚

作者:张良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0/8

  由于在2004年至2006年间与大股东发生大额资金往来后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遗漏,三联商社及其数位高管受到了中国证监会的罚款处罚。记者昨日获悉,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做出决定,三联集团所持2276.5602万股三联商社限售流通股定于5月16日再次公开拍卖,拍卖参考价为每股2.48元。

  三联商社今日公告称,公司日前收到中国证监会印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三联商社在2004年、2005年和2006年与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关联公司发生了大额资金往来,并为三联集团大额贷款提供担保,未按照相关规定详细披露关联交易事项。为此,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三联商社给予警告并处40万元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继升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崔葆瑾、刘学勤、张欣和于其华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以5万元的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李家勇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

  昨日,山东华银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以委托方要求保密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对于此次三联商社的股权拍卖,前两次曾直接或间接参与的国美出言谨慎。国美新闻发言人何阳青表示,国美目前不会就此事表态,只能说是高度关注。

  有家电业资深人士分析认为,国美出手拿下即将拍卖的三联商社2276.56万股权的意义不大。目前国美已经控股三联商社,并计划对三联商社进行重组改造。虽然三联集团退出了三联商社,但三联的品牌所有权仍然属于三联集团,而国美在正式接管三联商社后,长期来看,恐怕也不会愿意为三联打牌子,因此估计,在不远的将来,山东的家电连锁业有可能会出现三联集团旗下的三联家电与国美所控制三联商社的新品牌共存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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