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档案馆是省级综合档案馆,馆藏清代以来各个时期档案资料50余万卷册,是黑龙江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为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突发事件,黑龙江省档案馆于日前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档案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案由总则、应急处置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应急响应、后期处理5部分组成,适用于省档案馆有效预防和应急处置库房发生水灾、火灾、档案被盗及地震等灾害。预案确定了档案优先、以防为主和快速反应及时处置等原则,成立了由局馆长、副局馆长任正副总指挥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及所属工作机构,着重要求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为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定成立了抢险救援组,由40岁以下男同志组成第一梯队,40岁以上男同志组成第二梯队,并建立了应急处置组织通讯网,加强日常防灾演练,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为确保应急预案得到有效落实,各处室都按要求制定了实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责任分解表,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从而使突发事件来临时,能够迅速反应、有序应对,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对档案造成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