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的企业采购过程中,价格、质量、服务无一不需要谈判来解决。
谈判真的在采购中这么重要吗?现在我们以价格为例来看看谈判到底对价格的影响在什么地方。
为喜欢钻研细节的朋友,特将价格分析的方法介绍如下:
价格分析的11种方法
1. 实绩法——参考过去的实际购价,算出欲购底价的方法。
2. 目标价格——从产品的卖价逆算采购品所须有的目标单价。
以上十一种方法包含了两种定价方式:一是卖方成本定价,二是买卖双方谈判价。如今的市场早已是买方市场,卖方定价的方式已经很少发生,或者只充当谈价过程中的工具而已。谈判价在目前的采购过程中占主流。既然是谈判,不可避免地是要对谈判结果进行评判。评判谈判的结果是双赢,还是单赢。评判的标准是关键,而评判是否准确又来自于评判方所得到的信息是否完整。
那么谈判双方如何通过所谓谈判技巧为自己获得利益呢?
构成谈判核心的三大关键要素是:时间、信息和权利。其中,时间和权利因素相对客观刚性,不太会由于某一方的努力而发生改变。当谈判双方都清楚基本的谈判技巧,如以上谈判三要素时。在这里起关键作用,且可以通过主观努力发生变化的就是信息,它是关键中的关键。譬如:当买方或卖方知道了对方的底价,并知道了关键决策人时,一切都在掌控之中。
为什么采购管理者的管理活动难以落到实处?
谈判给人带来的是专业和神秘。水平高的谈判专家具有娴熟的谈判技巧和超人的洞察力与表演能力。可大多数采购员并不是这方面专家,虽然做的久了,有些人也会摆出采购谈判专家的架子。这种虚张声势误导了采购管理者对手下的认识。其实,采购员无非是比采购管理者掌握更多的市场信息而已。
在大型企业采购中,存在这样的问题:采购管理者,如采购经理对一线市场信息的掌握处于失控状态。往往采购操作者了解的市场信息比采购管理者更多。采购管理权与信息权不对称,使得管理行为难以到位。
另一方面,含铅涂料、易燃的睡衣、劣质的鞋子,当这一切频频发生,在国际上给中国造成巨大负面影响的时候。我们却难以拿出可行的监督办法。问题的核心在哪里?这些问题的结点其实就是对产品原材料了解上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制造商往往比采购商更了解原料及相应的成本指标。
目前的电子招标试图通过开放系统实现信息对称,但由于采购方难以明了涉及产品原材料方面的成本指标(招标时无法标明),供应商对成本指标更了解,形成信息的不对称。导致要么最低价中标的是劣质产品(逆向选择),要么非最低价中标又有可能存在猫腻(道德问题)。逆向选择和道德问题是2001诺贝尔经济学中奖理论中指出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必然导致的结果。
至此,如何让不参与具体商业活动的采购管理者掌握优势的市场信息,并解决产品成本指标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就是采购管理的核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