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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马太效应看互联网的生死 (1)

http://www.newdu.com 2009/10/5 互联网 佚名 参加讨论

  实际上“马太效应”是个既有消极作用又有积极作用的社会心理现象,比如名人与草根做了同一件事情,前者往往受到各界的追捧,粉丝追逐,桂冠一顶接着一顶,到处受邀讲学,贵宾礼遇,结果往往使其中一些人因没有清醒的自我认识和没有理智态度而居功自傲;而草根即使做出了同样的成绩,多数时候也会因为名人的光辉将自己“罩”住了,落得无人问津,然后草根们只好另辟蹊径。其积极作用也是很明显的,一方面,这种名人与草根的双重结果可以防止社会过早地承认那些还不成熟的成果,给还不成熟的年轻人过多的荣誉,反而不利其成长,另一方面,“马太效应”所产生的“荣誉追加”和“荣誉终身”对草根却有着巨大的吸引力,促使草根努力奋斗,而这种奋斗又必须能够明显地超越名人既往的成果才能获得业界的认可、众人的追捧以及更高的荣誉,不少草根以挑战名人或权威人士为突破口。

  所以对于中小企业以及草根来说,机会与挑战是并存的。关键是为自己找到一个合适的位置。我们说互联网公司如果做的是市场的第四第五往往是没有出路的,进入一个已经饱和的市场,比如综合门户,要同新浪、搜狐们拼这个资源,如果手头上没有上亿的现成用户,多半是死路一条,而实际上,在众多细分领域又出现了垂直门户,在垂直门户领域里又上演一场雄霸之争。而除门户之外,搜索、电子商务、视频以及众多创新的广告模式陆续诞生了寡头垄断力量,这些新的或旧的寡头垄断力量有一个共同点都是,找到一个蓝海市场,然后也是从小从零开始做起,做成寡头的。所以中小企业的选择往往不多,而有限资源如果投向自己的优势方向,找到一个具有增长潜力的细分市场,扎扎实实做深做细做好,小企业也一样可以受到“市场国王”的青睐。

  这里,我们可以法律服务与互联网结合的交叉市场做为例子进行分析,无论是早期的法律类网站,还是新崛起的网站,在软件、门户、搜索、社区、培训这些领域基本上都有大批的进入者,仅软件一项就有觅法公司的企法通、北大法宝、北大法意等多种产品,而门户架构的法律网站也有觅法网、北大法律信息网、中顾网、找法网等,而提供搜索服务的包括觅法等法律软件服务商,同时还有专业的法律垂直搜索引擎如Qseek等,而社区、教育培训类服务市场打得也是一片红海,但提供“企法通”法律软件的觅法公司却开辟了一片蓝海,推出了“觅法通”与“律师委托”两项突出差异化的服务,其中在“觅法通”这项服务中,整合了与北大法宝等走了相同路线的法律软件“企法通”,同时嫁接了提供法律事务电话咨询的“一线通”与在线增值信息服务的“一点通”,相当于在知识与业务操作层面都做了兼顾,如果说这”觅法通”走的还是传统路线,那么“律师委托”却是在一片红海中开辟出的蓝海市场,围绕整体的“企业健康管理”理念,一端在全国范围内整合符合一定标准的优质律师事务所,提供市场调研、客户需求分析、服务与品牌推广等服务,共享优势资源,而另一端面向广泛的企业与个人客户,帮助客户选择法律服务商,并针对服务过程与成果进行跟踪、协调与评估,确保通过觅法网达成的服务项目的实施质量与售后跟踪,以满足中国企业在成长壮大中产生的法律服务需求,帮助中国企业健康成长。据该公司的公开数据,截止8月份,加盟律所已经达到百多家,而已有近十名客户委托推荐合适的律师事务所,涉及经济纠纷、民事诉讼等领域。

  在互联网上,用户的选择是海量的,尤其是信息方面的,故此常有“信息孤岛”之说。马太效应恰恰也说明了一点:互联网企业必须持续创造满足用户需求的产品和服务,不然很快会被其他竞争力量甩在后面,甚至淘汰出局。而往往又是强大的寡头们有实力投入重金研究更多的新产品,推出更多的新服务,在用户体验、客户服务方面做得更细致、更深入,而成长型的中小企业往往由于资源的限制很难做到这一步。如果有哪家互联网企业,哪怕是寡头,如果它们在产品与服务上落后,被抛弃的命运也是随时可能到来,比如雅虎在美国面临的GOOGLE之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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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马太效应互联网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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