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是一个经济欠发达而生态环境极其脆弱的省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青海省必须坚持审时度势,准确定位,坚持在环境保护中求发展,坚持走人与自然和谐的文明发展之路。
青海作为重要生态屏障,必须建立科学合理、效益明显的生态保护建设体系,抓好“五大生态圈”建设
青海地区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是中华民族的生命之源、生态之源,其特殊的生态价值和作用越来越受到世人的关注。特别是三江源地区作为我国最主要的水源地,区域涵养水源功能显著,对中下游水文循环和水量产生重大影响,把青海地区建成我国重要的自然生态屏障,为全国乃至全球提供更多的生态必需公共产品,无疑是青海对国家、对全球担负的不可推卸的重任。鉴于此,青海省把保护和建设好生态作为重大历史责任摆上了首要位置,以国家投巨资实施三江源生态工程为契机,实施退牧还草、生态移民、人工增雨、水土保持等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工程效益日益显现,局部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卫星遥感中心监测显示,去年9月底,黄河源头地区重要湖泊扎陵湖、鄂陵湖水域面积比2006年同期增大,增大幅度分别为21.63平方公里和47.5平方公里。不能否认,全球气候变暖、资源过度开发利用等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影响依然存在,青海的生态治理速度远远跟不上整体退化速度,草场退化、土地沙化面积仍在继续扩大,也使人与自然之间的不和谐程度不断扩大。
现实表明,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流意识。自然环境和资源是人类生存的物质基础,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人类只有充分尊重自然和遵循自然规律,维护生态系统的和谐,才能使人与自然达到高度和谐。
青海省以其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2006年对地处三江源区的黄南、果洛、玉树3个藏族自治州取消了GDP的考核,不再提工业化的口号;2007年明确提出生态立省战略,确立了生态保护优先、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思路。
但是,保护好中华民族发展的根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社会任重道远。首先要构建布局科学、结构合理、效益明显的生态保护建设体系,抓好重大生态项目的争取和实施,加快“五大生态圈”建设,即三江源、青海湖流域、湟水流域、柴达木盆地和祁连山生态圈的建设,力争到2010年,初步遏制生态状况整体恶化的趋势;二要准确把握青海省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重点和难点,分析总结以
往的经验和不足,积极争取中央将三江源区纳入生态补偿先行实验区,建立更加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以尽早获得国家和全社会的支持,不断增强资金投入支撑能力,确保各项生态保护政策措施的落实;三要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法律体系的同时,大力弘扬民族传统生态文化中崇尚自然、敬重生命的价值观与道德观,将广大民族群众朴素的生态意识与现代的可持续发展理念结合起来,使之为促进高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必须将抓好生态移民的生活、教育、医疗和生产作为重点,施行生态补偿,发展后续产业
青海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功能区之一,经济落后与生态退化相互作用,民生问题与生态问题息息相关。青海原本的生态环境严酷,生存空间狭窄,为生存需求贫困人群采取竭泽而渔的方式超载过牧、乱采滥挖,草地生态系统遭到破坏,导致农牧业生产水平低而不稳,严重威胁群众的生存和发展,一部分农牧民陷入贫困甚至沦为“生态难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