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并会计方法选择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购买法下,被并方合并前的净利润和留存收益不能并入合并报表,而联营法下被并方全年的净利润和全部的留存收益都并入合并报表。至合并基准日TCL集团联营法和购买法下的简要利润表如下:
表2 合并双方及存续公司模拟简要利润表单位:亿元
通过表2,可以发现两种会计方法下,少数股东损益和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联营法下的净利润比购买法下多0.63亿元,少数股东损益比购买法下少0.63亿元。差异原因是:购买法下,被并方合并前的经营成果不能纳入合并;而联营法下,被并方合并前的经营成果纳入合并,视为在吸收合并的这一期间开始时就已完成了合并工作。相应地,联营法下合并前TCL通讯的少数股东损益也归TCL集团所有,而购买法下TCL通讯的少数股东损益归少数股东享有,故联营法下的少数股东损益低于购买法下的少数股东损益。此外,在购买法下,因为被并方可辨认资产、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在以后年度编制合并利润表时,要摊销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同时,可能还要摊销商誉,这将减少以后年度的净利润。相反,联营法下被并方净资产按账面价值确定,不存在公允价值超账面价值部分的摊销,也不存在商誉的摊销。假设TCL集团对商誉按10年摊销,每年摊销1.41亿元,这对2003年全年净利润5.71亿元的TCL集团来说无疑会形成很大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