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专家建议,眼下的当务之急是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对会计师行业的整顿和规范力度,提高行业整体职业道德水平,并制定有效措施形成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互相监督机制。
二是正本清源。在企业制度改革未完成、投资人缺位问题难以解决的情况下,对企业和中介机构实行严格的同步监管,找出真正的造假者,严惩不贷。改变目前企业主要责任人无所顾忌的状况。
三是逐步在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关系处理上形成制约。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我国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的数据分析》显示,"收买会计政策和地方保护主义已成为影响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因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后的上市公司,在变更年度中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比率要大大高于审计报告为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比率。"而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未有强制要求披露更换原因。有关专家建议,为保证注册会计师工作的独立性不受损害,应要求披露变更的具体原因包括会计师的陈述意见。同时,为了防止上市公司以降低审计收费施压与会计师事务所,甚至随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也防止会计师事务所降低收费标准而招揽客户,有关监管部门可考虑在上市公司每年的年报或内部报告中,披露审计活动的费用情况。对于那些与行业收费标准偏离较大的费用,应解释偏离的具体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