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电子化的普及使得投资者的交易行为更加及时方便,但同时交易结果的如何确认又将是期货公司必须面对的问题,此时,日结算单、月结算单的及时签署将是控制此种风险的主要手段。
2、银期转账的风险
期货网上交易开展以来,客户与经纪公司之间的保证金往来一直是制约发展的瓶颈之一。投资人为了参与期货,往往要经过银行电汇往来才能进行出入金操作。资金往来效率并不高,手续也烦琐,而且中间需要进行身份鉴别的手工操作,具有一定的风险隐患。
银期转账的推出无疑将很好地解决了上述的风险,但同电子化交易一样,银期转账本身也将面对同样的风险。而出现此种风险的根源莫过于密码的流失,因此,妥善保护密码将是控制银期转账风险的主要手段。
有关此类风险的防范,财务部门、结算部门应当会同业务部门共同关注异动账户,使得此类风险的发生能够控制在萌芽之中。
期货公司财务风险控制的措施
在期货业面临发展机遇的今天,我们重提这个风险话题,是为了更好地处理和面对它的发生。因此针对以上几大风险点,笔者从实务出发,提出个人的一些建议和应对措施。
首先,目前我国期货法制方面的建设非常滞后,一些法规仅仅制定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业内人士对条文的理解存在一定差异,对具体工作的开展并没有多大的指导意义。从政策法规来看,往往偏向于保护投资者,一旦有了纠纷多半会对期货公司不利。因此,期货公司的风险控制、期货公司的财务风险控制应该是一个自上而下的发展过程。一是在法规上应该给期货公司一个明确的地位;二是建立完善的行业行为规范,促进期货市场各方参与者的自律意识;三是加强政府监管部门的服务意识,改变监管作风;四是期货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法律部门,来妥善处理对应的法律纠纷,防范不必要的财务风险。目前,期货公司的客户一般来讲都是久经沙场的“老期货”,经验丰富,非常了解期货公司的运作程序,其中难免有人在自己遭受损失时会想到去钻法规的空子来弥补损失。如目前经常发生的与期货经纪人有关的纠纷往往牵涉到期货公司,所以设立相关法律部门进行专业处理是非常必要的。
其次,期货公司应强化自律,不能为了眼前的一点利益而放松对客户和执业人员的要求。期货公司应该抱着“宁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信念来审查客户的资金。由于实际工作中各种各样的情况均可能发生,所以应该强调在原理上、逻辑上把握资金来源的风险问题,这就对审查客户资金来源的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此对相关执业人员的管理也不能放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