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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审计报告应注意的九类专门事项 (1)

http://www.newdu.com 2009/10/6 管理人网 佚名 参加讨论

  近年来,在审计实务中,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审计报告时,往往存在对企业发生的一些影响其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的重要事项的职业判断问题。注册会计师或屈从于客户压力或出于谨慎的考虑,往往发表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以此达到既迎合客户要求,又不承担法律责任的目的。一些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定性不准,逻辑不清,表述不当,用词晦涩,难以理解和使用。这其中既有注册会计师执业方面的问题,也有审计准则方面的问题。现结合新颁布的审计准则及审计实际工作,谈谈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审计报告时应着重考虑的专门事项及其对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的影响。

  一、利用专家的工作

  根据统计,近两年来,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工作的情况开始增多,部分上市公司通过资产重组,利用专家工作玩数字游戏;而某些会计师事务所为了满足上市公司的要求,往往不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第12号—利用专家的工作》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而是在审计报告正文意见段之后带说明段提及专家的工作,或虽指出会计报表部分依赖于专家工作的结果,但又不说明专家工作的方法、程序及其结果对会计报表的影响。因此,对这类专门事项,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审计报告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慎重选择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利用专家的工作对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的影响具体可分为:①如果注册会计师对专家的工作质量感到满意,注册会计师应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②如果专家工作的结果与会计报表的认定存在重大的差异或专家工作的结果无法形成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亦或是被审计单位不接受专家工作的结果,并拒绝另聘专家,且无法实施其他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可发表保留意见或是无法表示意见。

  二、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近年来,某些会计师事务所在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时,通常采用“(完全)依赖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以及“根据我们的审计及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等措词,有些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非标意见时也使用了“我们未复核或(完全)依赖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等责任不清的表述方式。根据新的审计报告准则精神,结合实际,注册会计师可实施以下审计程序对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进行复核:(1)了解其他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2)了解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目的;(3)向其他注册会计师了解会计、审计等有关规定和报告编制要求的遵循情况,并取得关于审计独立性和上述情况的书面说明;(4)了解和评价其他注册会计师对于重大审计问题的处理情况;(5)了解其他注册会计师发现的未调整事项和未披露事项的详细情况。

  如果在实施以上审计程序后,在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工作时:

  1、如果注册会计师对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质量感到满意,则可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如果注册会计师对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进行复核,发现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有误,则应及时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并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独立取证,以确定其他注册会计师审计部分对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影响。

  3、如果无法对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进行复核或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不能满足要求,且无法直接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则注册会计师可出具保留意见或是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并考虑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但不应视为将其责任分摊给其他注册会计师。主审注册会计师如果决定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应当在意见段之前的说明段中指明双方的审计范围以及由其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其他重要项目占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整体各该项目的比例,清楚地说明导致所发表意见的主要原因,并在可能的情况下,指出其对会计报表反映的影响程度。

  4、如果其他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应当考虑其对会计报表整体的影响,以决定对会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的类型。

  三、期初余额的审计

  在审计实务中,注册会计师进行会计报表审计时,一般无须专门对期初余额发表审计意见,但应当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并充分考虑相关审计结论对所审计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影响。如果上期会计报表已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联系,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形成对期初余额的审计结论,并确定对本期会计报表审计意见的影响。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后任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时,不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第14号一期初余额》的要求,如在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仅仅简单描述“上年度会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事实,而没有明确期初余额对所审计会计报表的影响。因此,在实务操作中:

  1.如果注册会计师发现期初余额对本期会计报表可能存在重大影响,但无法对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可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如果期初余额存在影响本期会计报表的重大错报,且被审计单位拒绝接受注册会计师提出的调整或披露建议,注册会计师可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3、如果期初余额不存在影响本期会计报表的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应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且不应在强调事项段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以免被误认为是发表保留意见或者把责任分摊给前任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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