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将来不论哪个部门管,像目前这样严格审批显然不行。”
一部涉及证券市场监管的重要法规,自1999年底进入修订程序后,在外界的种种猜测与期盼中,“尘封”四年。期间虽屡次传出“即将”出台的消息,但又每每“失约”市场。这部法规就是《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谁解民企之困?
幸运似乎总是光顾尹明善。4年前,经重庆市计委和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部同意,尹所 领导的力帆集团获准发行三年期5000万元人民币债券,成为目前仅有的两家发债的民营企业之一(另一家是西安金花)。尹的“灵感”来源于一位著名经济学家的点拨。
当时尹正在“上市”和“发债”两条路间摇摆。这位经济学家告诉他,“如果你有百分之百的把握 赚钱,发债是最好的手段。”力帆获准发债的时间是1999年6月24日,而仅仅几个月后,以修订《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之故,发债审批权就上收至中央,具体归原国家计委“承办”。此后,企业债发行审批再趋严格。有数字为证,1999年,企业债的发行规模为158亿元,而到了2000年这个数字便滑落至十年来的最低点,只有83亿元。而从发债主体看,近几年几乎都是中央和地方重点国企。
对于民企融资之难,近些年学界每每鼎力代言,但民企发债自此更势比“登天”。而除了民企之外,有一个政府机构的焦急程度并不亚于民企。这个机构就是中国人民银行。
银行难堪重负
2003年11月初,刚刚履新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的易纲在一次研讨会上表示,“下阶段的货币政策将保持目前的调控力度,并大力支持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这个意图将长期贯彻下去。”平心而论,易纲的表述并无太多新意,与央行10月底公布的三季度货币政策的相关内容也大致吻合。但依然在市场上引起热烈反响。
究其原因,不仅在于业界对易纲有“新官新政”之盼,更为关键的是央行作为金融市场的主要监管者正面临前所未有的“窘境”。
根据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2003年前9个月,在国内金融市场融资(包括贷款、国债、企业债和股票)总量中,银行贷款融资比例竟创记录地达到了89.8%,往前推,2002全年的比例是80.2%,2001年是75.9%。风险正在向商业银行高度集中。一旦经济出现波动,就可能形成大量不良贷款。
另一方面,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却“堵塞”。前三季度,企业债市场融资总量只有区区149亿元,在全社会总的融资比重中只有0.5%。而股票市场,自2001年下半年陷入漫漫熊市以来,几成“扶不起的阿斗”。2003年前三季度,融资量已经掉到了658亿元,占全社会融资总量比重仅2.2%,其颓势直追企业债市场。
针对易纲的前述表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张承惠直言称:“以货币政策来支持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我看不出有什么有效的手段。因为货币政策只是对全社会资金供应量发生影响,从而对证券市场的融资产生间接影响。”从今年的情况看,央行采取“打压”房地产贷款、提高准备金率等紧缩信用的手段反而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证券市场的“失血”。
央行之谋
但是有着丰厚西方经济教育背景的易纲显然不会只是“说说而已”。有可靠消息称,央行近期已与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共同组织了一个研究班底。而其研究的课题正是“如何启动企业债市场”。该课题的一个题中之义在央行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可见端倪,那就是“稳步推进企业债券利率市场化”。
与企业债审批权相比,“利率市场化改革”显然是央行自家之事。中信证券债券发行部的有关人士称,目前企业债发行利率仍然执行的是1993年公布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即“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存款的40%”。
2001年以前,企业债市场相对“沉闷”,利率基本上执行的40%的上限。其根本原因在于目前的发债主体过于单一,基本是中央大企业,发债用途也基本上都是国家重点建设—其背后都有十足的“政府信用”做担保。
近两年,随着企业债投资主体从普通社会投资者向机构投资者转变,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根据企业信用程度不同,利率开始呈现差异。但是定价方式仍是通过发行主体与承销商协商确定。
央行此番再提“企业债券利率市场化改革”,很可能是希望引入“招标发行”制度,实现企业债利率的完全市场化。“发行方式的市场化将间接推动企业债发行量的扩大和发债主体的增加。”
避开“源头”审批的环节而“暗渡陈仓”,央行的用心不可谓不良苦。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一位研究人员表示,推动企业债利率市场化还有一层含义,那就是为银行贷款利率市场化确定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