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费挤税”现象出现,减少政府财力
近年来我国大部分省非税收入增长较快,有些地区非税收入增长速度已超过同年GDP的增长速度,总额已经达到或超过同期地方税收收入,高达50 %以上。由于大量非税收入的存在,出现了以费挤税现象,减少了财政收入,弱化了政府对资金的宏观调控能力,也降低了非税收入的使用效益。
三、非税收入审计调查的思路
针对我国非税收入管理现状,审计调查应从收缴和支出两方面入手,收入和支出是密不可分的,既可以从收入看支出的使用分配,也可以从支出效益来分析收入分配的合理性。
(一)非税收入收缴审计
1、摸清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数据了解地方非税收入规模和结构(预算内、基金、预算外),分部门分项目列出非税收入重点部门和收费项目的排序,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分析非税收入是否存在应缴国库却未缴库的情况,从总体管理上,对非税收入进行摸底排查。
2、审查非税收入项目的合法性。即审查各项非税收入项目的设立是否符合规定。非税收入项目应按照如下规定确立:一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设定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省政府或者省以上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二是政府性基金的设定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三是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设定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部门、省政府的规定;四是彩票公益金的设定必须符合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彩票资金分配比例;五是罚没收入的设定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六是主管部门集中收入必须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七是其它非税收入的审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或国务院财政部门及省政府的有关规定。此外,在审计中可借助于《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罚没许可证》、《政府性基金许可证》及《非税收入征收委托证》来认定其合法性。
3、审查是否有“许可证”。按有关规定执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罚没收入应办理《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政府性基金许可证》、《罚没许可证》,如不办理实施收费,其行为属于乱收费行为。同时对于受财政部门或者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委托,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还应办理《非税收入征收委托证》。
4、审查非税收入的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对象。审计中根据单位开出的收费票据,依据其《许可证》核对其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对象,看有无擅自提高标准的问题。查阅“国务院关于第×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看有无已经取消的行政收费项目仍在收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