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开始抓饼了,那么你拜天拜地地希望他只抓一次也是不现实的。在多次的抓饼行为中,抓饼人可能越抓越大,可能越抓越小,可能每次大小都差不多,也可能是无规律的抓。我这里就重点说说“越抓越大”的行为。胆敢越抓越大,这就说明了抓饼人肆无忌惮的心理,因为他的行为没有知道或是即便知道了那个人也约束不了。
这中情况是股东最害怕的,因为他们先前无法及时察觉抓饼人的行为,等到“纸包不住火”的那一刻,已经太晚了。安然的案例大家应该记忆犹新,管理层为了实现他们的个人价值而置股东利益于不顾,进行财务造假,谎报业绩。他们的抓饼行为就是越抓越大,直到一发不可收拾的典型代表。对此种行为其实没有什么很好的解决之道,因为“越抓越大”行为之所以能发生就是因为抓饼人权利大到了一手遮天的地步。如果抓饼人是一个个体,我们可以分散他的权利;如果抓饼人是一个群体,我们就要防止“战略同盟”的形成。(比如缩短各重要岗位的任期,经常进行岗位轮换)
手抓饼问题的最终解决之道:颠覆人们对权利的认识,变抓饼权利为护饼责任。前面我论述过“分苹果”的例子。“让后吃苹果的人动刀”,这里有2个利益体,都是以争夺苹果为目标。动刀的权利给了一个人,而先选的权利给了另一个人,动刀的人稍微切的有点不公平,那么他的利益随即将被先选的人侵占。也就是说,当动刀人把苹果恰好切为2部分的时候,拥有先选权利的人其权利名存实亡。而动刀人把苹果切为一大一小2部分的时候,先选的人才运用自己的权利给自身带来利益,与此同时给动刀人带来一小部分的利益损失。正因为选择人利益总不会比动刀人少,所以他的选择权利也是时断时续的。实际上,动刀的人才是真正决定自己利益的人,他知道一旦做不好,他的利益将马上得到合法的侵犯。正是在这种心态下,他才不敢怠慢,因为稍有怠慢,自己就要吃亏。这反映了一个心态的问题。不同与以往大家所熟悉的模式,看着碗里的想着盘里的,碗里的绝对是自己的,因此这时候权利是用来获取盘子里面的,拿不到算完,起码还有碗里的,因此这里的权利是带有投机性质的。而在动刀人眼中,他动刀的权利不是一种投机,而是一不小心就会招来惩罚的负担,这就彻底颠覆了人们对权利的理解。
因此这里就出现了双手博弈的问题,引入一个若隐若现的手成为先选择人,当抓饼人运用权利抓饼的时候无形的手出现,狠狠的排他一下,打伤抓饼人的手。(这里必须说明一下,分苹果问题是为了分苹果,而手抓饼问题是为了不抓饼。那么,为了能够很好的运用分苹果的理念,这里将抓饼的权利物化为苹果)如此一来无形的手得到了抓饼人抓饼的权利。我们可以设立这样的机制:由A担当负责人,B担当其助手,当B发现A的抓饼行为后马上由B担任A的职位,而后选取C为B的助手。在这种机制下,A知道抓饼是一项多么冒险的行为而不敢轻易抓饼,而B知道A抓饼对自己是多么好的机会而紧盯着A的行为(当然这要求A碗里的东西比B现在的多)。如此便可最大限度的阻止抓饼的发生,代理成本降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