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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免、抵、退”税业务的会计处理 (1)

http://www.newdu.com 2009/10/6 互联网 佚名 参加讨论

  内销货物(铜制品甲、乙)的销项税额=[(300×7000)+(250×6500)]x17%=612000(元)

  2、计算当期出口自产货物的销售额

  计算当期出口自产货物的销售额有两方面作用。

  一方面是为了在会计核算上及时作销售处理,如不进行销售处理,就不能申报享受“免、抵、退”税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是为下一步计算当期不予抵扣和退税税额做准备,其计算公式:当期出口自产货物的销售额=出口数量×单价×外汇汇率国外退保费支出,则W企业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分别是:

  当期出口铜制品甲的销售额=120×1400×8.4-96000=1315200(元);

  当期出口铜制品乙的销售额=60×1200×8.4-40000=564800(元);

  当期进口料件复出口铜制品乙的销售额=450×1200×8.4-320000=4216000(元)。

  3、计算当期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一般情况下,当期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由当期出口自产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以及当期进口料件复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这两大部分组成。其计算公式分别是:

  当期出口自产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自产货物的销售额(人民币)×(征税率—退税率)。

  当期进口料件复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进口料件复出口的销售额(人民币)×(征税率-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率-退税率)。

  依据上述计算公式,代入相关数据后,W企业当期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铜制品甲的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铜制品乙的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进口料件复出口铜制品乙的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1315200×(17%-15%)+564800×(17%-15%)+4216000×(17%-15%)-2468000×(17%-15%)=26304+11296+84320-49360=72560(元)。

  4、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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