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用品牌优势钳制合作伙伴
合资企业的中方企业往往没有自己的品牌,而是期望于利用跨国公司提供的知名品牌迅速增加销量,抢占市场。在合资之处,这样的做法确实能快速提高销量,但是也确立了中方对外资方的依赖,离开跨国公司提供的知名品牌,中方几乎无法生存。基于此,跨国公司在合资企业运营的过程中就占据了主动,中方不得不看其脸色行事。
单纯的钳制住合作伙伴并不能为跨国公司带来直接的收益,对其横向战略的实施也没有直接的影响,跨国公司必须进一步的掌握合资企业的财务支配权,才能实现利润的转移。那么财务支配权是怎么落到跨国公司手里的呢?
(2)利用技术优势掌握购销渠道
在许多合资企业里,中方拥有更多的控股权,按理说掌握领导权的应该是中方企业,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外资提供了“先进的管理经验”以及“先进的生产技术”,掌握了绝大多数实际问题的决策方向。特别是外方凭技术控制权,在实际操作中控制了原材料和零部件的采购大权。
另外,作为合资公司成立的条件,跨国公司实际上掌握了集团大部分的销售权。
涉及到购销,就必然涉及财务,采购的结果是现金流出,销售的结果是现金流入,这就为跨国公司的利润转移提供了可能。
外资企业利润转移就发生在采购环节,其前提就是外方坚持“原始供应原则”,在中外合资的主机企业和整车企业,外方凭技术控制权,掌握了原材料和零部件的采购大权。近年来,中外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采购原材料和零部件,普遍坚持“原始供应原则”,排斥中资企业。
以汽车生产企业为例,外商故意在其本国建立独资零部件企业,在中国建立中外合资整车公司。中外合资公司挣的钱要分给中方一部分,但是外商在其本国建立的独资零部件公司挣的利润完全是外商的。中国零部件企业给中外合资主机企业和整车企业供应配套产品,必须通过外方总部的“认证”。这样就实现了“利润转移”。“认证”只不过是一种手段,转移利润才是实质。
从母公司高价采购原材料和零部件是外资公司“偷梁换柱”的另一大法宝。一家日资汽车零部件企业从母公司采购原材料,其采购价比中国同样的原材料高出数十倍。权威人士告诉记者,外方从母公司高价采购原材料和零件,再以低价向母公司出售产品,从而把利润转移到母公司,加大中外合资企业的成本,减少中外合资企业的利润。
从集团战略,到横向战略,再到具体的操作策略,跨国公司表现出了横向管控的有效性,其在华子公司的发展战略早就纳入集团的整体战略之中,等到中方意识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似乎一切都已经不可动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