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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的运作思路分析 (1)

http://www.newdu.com 2009/10/6 互联网 佚名 参加讨论

p://www.themanage.cn/finance/swch/"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税务筹划突破口时,应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纳税人不得曲解税收优惠条款,滥用税收优惠,以欺骗手段骗取税收优惠;二是纳税人应充分了解税收优惠条款,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请,避免因程序不当而失去应有权益。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时期,市场体系不健全,市场发育不够完善,税收法律法规不够规范,也不完善,法律效力较差,稳定性不强,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有很多财务、税收事项需同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和理顺。因此,对于企业来说,协调与政府部门的财务关系主要是了解国家对企业的财政、税收政策的动态,尤其是在一些特定领域(或行业)对企业在财务、税收上有何特殊优惠政策。要求,企业能否争取到这些政策照顾等等,这对企业的发展来说非常重要,有利于节约企业税金支出,增加企业盈利。

  3.从纳税人构成契入

  按照我国税法规定,凡不属于某税种的纳税人,则无须缴纳该项税收,因此,企业理财进行税务筹划之前,首先要考虑能否避开成为某税种纳税人,因为每一税种尽管都明确规定出各自的纳税人,但现实生活的多样性及特殊性是税法不能完全包容的。当然,在实践中,要做全面综合的考虑,进行利弊分析,尽量从根本上解决减轻纳税负担问题。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由于经营手段和销售方式不断复杂化,同时新技术、新产品的出现使产品的内涵不断扩展,以至于常常出现同一销售行为涉及两税种的混合销售业务,依据混合销售按“经营主业”划分只征一种税原则,企业有充分的空间进行税务筹划以获得适合自己企业和产品特点的纳税方式,具体筹划,系统比较,从而获得节税收益。

  4.从影响纳税额的相关因素契入

  影响应纳税额因素有两个,即计税依据和税率,计税依据越小,税率越低,应纳税额也越小。因此,进行税务筹划,无非是从这两个因素入手,找到合理、合法的办法来降低应纳税额。

  (例)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就是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有三档,即应纳税所得额 3万元以下,税率 18%,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10万元,税率为 27%,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上的,税率为 33%。在进行该税种税务筹划时,如果仅以税率因素考虑,那么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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