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企业文化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是一条永远不可更改的真理,“得民心者德天下”,这是古代帝王的统治天下的领悟。对于企业来讲,同样也是如此,只有得到了员工的爱和感谢,才能会有企业的未来。如果只是想着赢利和赚钱,这样的“猪栏主义”思想迟早会让企业化作一时绚烂的流星,留给社会的是遗憾。因此说,优秀的文化承载着企业基业长青的理想,而伪文化将企业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
所以说,文化如水,“爱与感谢”是文化灵魂。在企业文化发展的长河中,文化就像水流一样不断向前,企业文化是向着企业愿景指引的方向而行进。在这一努力的过程中必须有河床的约束,才不至于失去方向。因此,企业文化还需要与之相辅的制度作为约束和规范的“河床”,这是其中必不可少的部分。企业绝对不能以文化柔性,而无条件尊重员工的个性、自由与利益,这样绝对不是企业的文化,而是一种放任自流、自暴自弃的做秀罢了!
最后,让我们结合心理学来分析和解读企业文化。弗洛依德把人的心理结构分为本我、自我和超我三个部分。本我就是人的动物性的一面,即本能、欲望,它遵循“快乐原则”;自我是人在现实中的理性和智慧,它对本我进行控制并给予适当满足,遵循“现实原则”(即趋利避害);超我代表理想、信仰和对自己的道德化要求,是提升自我的驱动力,遵循“道德原则”。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说,人是兽性、人性、神性的混合体。
那么,对于人的“本我”,企业文化应该是刚性的,要让其明白不可为;对于“自我”方面,企业文化是刚柔相济,要让其理解可为与不可为,既要加强引导,同时又要给予约束;那么在“超我”,则是以柔性为主,主要在于引导和沟通、赞美和鼓励。
因此,企业文化的最高境界还是在于让企业员工能够最终实现超我,而实现这样超我的力量源泉就是“爱与感谢”。
归根结底,企业文化的答案同样也是“爱与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