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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者必须为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之十一 (1)

http://www.newdu.com 2009/10/8 互联网 佚名 参加讨论

  战略上的保守及投资策略和产品策略上的失误,使施乐不断地被竞争对手超越,品牌竞争力一落千丈。2000年,施乐公司负债累累,陷入难以为继的境地:股价从80美元跌落到8美元,市值只有80亿美元。

  点评:施乐领导层在已有产品产生的巨额赢利面前不思进取,拒绝新鲜事物,让开创全新产业的机会从自己手中生生溜走。不仅渎职,而且愚蠢。

  渎职行为37

  表象:头等大事

  真相:只强调头等大事,不赋予头等资源

  情景:楚敏现在急得不得了,作为汪氏集团研发部的经理,他开发第三代数据交换机被老总定为年度攻关项目,年内必须完成所有研发工作,明年要实现批量生产,但现在半年过去了,进度却只完成1/3不到,任务极为繁重。

  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

  根源在于,老总虽然在大会上明定该研发项目为公司头等大事,要求各部门予以协助,但是在组织架构、具体资源分配上却没有明确的协调机制。比如测试要找技术部,技术部却碍于现有产品的日常测试和技术改进,不愿意抽时间用于新产品;市场调研要找市场部,但市场部却由于业绩压力,对不能立即产生效益的新产品调研不愿投入多少精力……在协调关系方面,老总又没有指定专门的副总牵头负责,楚敏作为与技术部、市场部平级的部门经理,没有行政权利,只能通过协商解决,又不可能事事直接请示老总,因此严重影响了研发进度。

  点评:管理层在确定公司整体的年度大型项目的情况下,如果缺乏配套的组织架构和资源倾斜,虽然负责的部门会全力推动,但是其他相关部门出于稳妥的业绩考虑和竞争考虑,可能更愿意把精力投放对本部门有利的日常项目上,结果只能是公司大事变成部门大事,进度严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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