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绩效考核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一环.它是对员工进行任用、晋升、调薪、奖惩、培训的客观依据,绩效考核的过程和结果也是重要的激励手段,为保证员工绩效考核有效地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员工绩效考核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归口管理,各部门和直属单位具体实施。
第二条 员工绩效考核工作应坚持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程序事先公开,考核由直属主管主持,以员工实绩和行为事实为依据(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考核评分、评语对不同的人应有差别,即考核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差别性等原则以保证考核的客观性与激励性。
第三条 年度考核分年中考核,年终考核二种。年中考核主要用于改进上半年工作绩效,发放季度或上半年奖金。年终考核主要用于年终奖金、调薪和职务晋升。
第四条 绩效考核的工作原则:
4.1考核结果与员工本人见面。
4.2主管及被考核者不能将考核结果泄露他人。
4.3考核结果员工应签名,有意见可表述,无签名考核结果同样有效
第五条 考核因素为_类:
各项考核因素及定义(略)
各考核要素的定义是明确的、统一的,在考核时,均应以统一的定义作为评价标准,进行相同尺度的评价。
设计考核标准时,一般可在定义的“好”或“不好”的基础上加以细 分,形成“优”、“良”、“中”、“差”、“劣”五个等级。
第六条 考核采用评分与评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6.1各类考核因素均分为A、B、C、D、E五等级
6.2权重
6.3考核在逐项考核计分后由主管写出评语,评语应包括员工的主要工作成效,总体评价和对员工改进工作绩效的计划。
第七条 强制分配
强制分配取之于正态分布,以部门为考核统计单位,按下列分值强制分配
五等级制
A
B
C
D
E
分值
年度分值人员比便
按每年决算后再公布
第八条
考核者
评核次数
考核者
被考核者
第一次评核
第二次评核
第九条 考核程序
考核依下列程序进行:
9.1员工以本人的实绩与行为事实为依据,对本人逐项评分。
9.2直接主管以下属的实绩与行为事实为依据,对员工逐项评分并写评语。
9.3事业部与职能部进行综合评核打分,总评核后直接主管将考核结果告知员工。
9.4由直接主管与员工面谈,并提出改进意见.如员工本人不同意主管考核意见,可向上一级主管提出申诉并由上一级主管作出最终考核.职工应理解和服从考核结果。
9.5半年考核时,各事业部与职能部仅向人事部送交绩效考核分数汇总表半年性绩效考核表存各事业部与职能部.年终考核时,应将年度绩效考核表和考核分数汇总表一并送交人力资源部。
9.6员工的年终考核分数汇总表交人力资源部存档,人力资源部应对年终考核结果作出分类统计分析,报正、副总经理进行签核。
第十条 考核后的影响
10.1半年考核结果交部门保存,并汇总评分上报人力资源部.
10.2员工的年终考核交部门,由部门主管进行综合平衡并提出对员工升、降、调、转、奖惩、表彰等意见。部门所提出意见要保证考核结果呈正常态势分布,符合人力资源部有关工资晋升、奖金分配的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