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构建共享数据库的层次
城市管理部门管理对象涉及的内容和信息要素异常复杂,可能包括经济、政治、立法、福利、军事和空间地理等各方面的信息;信息用户也遍及各个领域。共享数据库应当是一个体系,而并非是一个或几个数据库。共享数据库规划建设的过程要对共享数据库的框架进行描述,先从使用对象的广泛性程度和频率来进行共享数据库的层次划分,可分成四个层次:
(1)基础性共享数据库,是指对各类信息系统均有支持作用的数据库,80%的信息都具有空间属性,空间信息数据库就属于基础性公共共享数据库。
(2)应用性共享数据库,是其他应用系统在运行过程中会使用到的数据库。我国将在未来几年时间建设的四大公共数据库中的自然人基础信息库、法人基础信息库都属于该类。一个城市的市政、人口、经济、规划建设、公安、消防、就业、教育、交通、电信等系统会对这些数据库产生依赖,应用性共享数据库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影响着依赖于它的系统的信息处理的准确性。
(3)中间性共享数据库,是与应用性公共共享数据库相关联的各类整合应用系统在相互协作、流程交互、信息传递过程中产生的。系统不断交互,中间性共享数据库中的记录不断增多、内容更加丰富。如在电子政务建设中,各政府部门都在加紧进行政府行政并联审批项目的建设,其中就需要中间性共享数据库的支撑。由于是多部门协同工作,业务处理允许各部门在不同时段对中间性共享数据库实施操作;用户可以在处理过程中查询项目审批的状态。
(4)管理性共享数据库,是对信息资源进行管理使用的数据库。现有的公共信息资源都应当在管理性公共共享数据库中进行元数据登记,便于信息的发布、查询、搜索;它的使用者主要是整合系统战略管理者以及参与整合项目的各系统的信息管理人员。
四种类型的共享数据库之间,下层对上层有着支撑作用,上层应用对下层产生依赖,除了管理性的公共共享数据库外,其他三者之间没有严格的划分界限。
四、如何规划城市共享公共数据库类型
信息化建设的基点在城市。对一个城市而言,应当建设哪些数据库,数据库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数据库分布情况应当如何,这些并没有统一的定论。作者认为,城市一级的共享数据库规划可从四个方面同时推进、综合提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