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北京奥运会中国台湾地区独家的新媒体转播机构,台湾爱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此次派出了近30人的报道团队来到北京,他们将向台湾地区的380多万网络视频用户、100多万手机电视用户和近60万IP电视用户提供服务。爱尔达公司副总经理程智谊向记者透露,由于是第一次通过新媒体手段全程转播奥运会,公司上下都背负了巨大的压力,而最大的挑战则来源于手机的节目制作。
“因为国际奥委会授权我们只能在手机上做短片,不能做直播赛事,所以我们在台北成立了一条生产线,专门负责收集我们从北京传回去的信号,然后马上剪成手机可以看的3分钟以内的视频,我们的目标是在一个新闻事件发生后,比如说刘翔夺金牌之后,我们会在10分钟之内,让用户看到刘翔夺冠的精彩画面。”
除了中国之外,新媒体收视革命在世界范围内同样风起云涌。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在获得新媒体播映权之后,随即制订出了庞大的赛事转播计划,北京奥运会期间,NBC将在自己的网站直播几乎所有的奥运电视信号,总时长达到2200小时,而雅典奥运会NBC总的电视转播量只有1200小时。NBC宣称,2200小时的比赛转播,意味着每一个新媒体用户都可以按照喜好和收看时间自由地组合出适应自己的“奥运媒体包”,从而解决了传统媒体始终无法解决的问题。
新媒体首次正式成为奥运会的持权转播商,新媒体的转播权益作为一项独立的权益,也受到了国际奥委会及全球新媒体转播机构的关注。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说:“新媒体的版权保护工作是具有全球性影响的工作,一旦出现问题将影响国际奥委会和全球持权转播商的共同利益,甚至影响到国际奥委会的声誉和奥运会这个品牌。”
近日,中国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电总局联合下发通知,严禁通过互联网和移动平台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此类侵权行为被列为中国2008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活动的重点打击对象。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许超表示:“国际奥委会已经把北京奥运会电视转播权,包括传统的电视和新媒体,就是互联网和手机平台的独家转播权授予中央电视台,任何互联网媒体、互联网平台和网站不经许可不得擅自转播。”
新媒体第一次全程转播奥运会,这不仅在奥运转播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同时对新媒体的发展也将产生重大的影响。奥运会近在眼前,让我们祝福运动员们有完美的发挥,也期待着新媒体们能有精彩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