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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 “乙肝就业枷锁”,应避免“空中楼阁”式举措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0/7

  脖子上戴着一副自制“枷锁”,胸前挂着一块“我是乙肝病者,我要工作”的牌子——昨日上午,在广州恒福路及南方人才市场附近,一位“特殊”求职者的行为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原来,这位自戴“枷锁”者叫罗思文,今年将从江西机电学院毕业,专业为机电一体化,年初七才从学校来广州找工作。他应聘了一家电子公司,通过初试、复试、口试、笔试,并回答了一系列挑剔的提问,但最后却没有等到录取的通知——人事主管来电:“罗先生,非常感谢你到公司来应聘,但我们建议你先去治疗,等你乙肝转阴后再来和我们联系,好吗?”罗思文无奈地表示:“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出此下策,只希望有人能帮助我。”一个上午,小罗就是戴着这个“枷锁”在街上,直至来到南方人才市场。杨炯告诉记者,他已经不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了。此前,他还在广州某写字楼看到有公司公然贴出告示,“乙肝病毒携带者禁止入内”。(http://news.qq.com/a/20090214 /000234.htm 乙肝学生街头戴枷锁抗议企业用工歧视(图) 2009年02月 腾讯网)

  权威数字显示,目前我国有慢性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以下简称携带者)约1.2亿,慢性乙肝病人约3000万。仅从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数字来说,差不多全国人民十有其一。39健康网组织的一次调查显示,乙肝的患病人群中年轻人所占的比重较大。这表明,乙肝以及乙肝病毒携带者是一个十分庞大的群体,而且都处于需要就业阶段。近几年,从国家招考公务员、法律法规等,经过乙肝及其携带者种种奋力抗争,乙肝就业歧视有所好转,但是依然严重,解除类似自戴“枷锁”者叫罗思文乙肝及其携带者身上的“就业枷锁 ”必须排上政府的议事议程上来。

  首先,国家应该成立以社会与人力资源保障部、卫生部等相关部委的协调组织或机构,把保障乙肝及其携带者合法权利,上升到全社会、国家的层面来解决。制定系统、可行的方案,从整个宏观面到微观面进行全面梳理。这不是小题大做,要知道这个群体差不多占不多占全国总人数十分之一的比重啊,1.5亿乙肝携带者及乙肝病人绝对应该成为从中央政府到各级地方政府解决民生福祉的对象。

  解除乙肝就业歧视除了立法和教育以外,笔者认为还要关注现实基础,而不是强压给用人单位,即使强压下去,用人单位一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笔者认为,应该设置乙肝病专项保险,社保等可以适度的向乙肝以及携带者倾斜,免除用人单位的后顾之忧。据一项调查显示,77%的网民在“是否录用乙肝及其携带者”问题上表示“是病情而定”,笔者也了解过一些用人单位,他们并不是对医学上意义上乙肝传播担忧,现在不少人都知道乙肝患者的传染性并不可怕。但是很多用人担心,招收乙肝患者带来的医疗费用负担,乙肝有可能带来较为沉重的医疗负担,甚至这些人因病请假的相应损失和待遇,都是单位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如果社会能够很好解决用人单位因为招聘乙肝及其携带者而带来的可能负担,相信乙肝就业歧视会得到很好的改善。

  乙肝及其携带者,相对来说一定程度上是就业弱势群体,因此,政府就如何提高这些人的就业竞争力,应该多想办法。比如可否像对待下岗工人那样,提供就业指导,对用人单位在招聘乙肝及其携带者时进行相关的奖励政策,拨付培训经费进一步提升乙肝及其携带者的自身价值。

  总之一句话,1.5亿戴上“乙肝就业枷锁”群体是一个大问题,各级政府应该必须正视,并想尽一切办法来解决,解决不能靠强制,而是建立一系列的具有现实基础的举措,以免这些举措成为“空中楼阁”。

    【作者简介】盘和林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EMBA浙江、广东教学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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