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任免董事长与主人翁意识的制度解
职工任免董事长与主人翁意识的制度解
张华强
东航飞行员“罢飞”,河南四铃啤酒公司的职工罢免了企业的董事长,作为劳资纠纷的种种新表现,需要人们进行更加理性的思考。就返航给航空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来看,企业家可以叹息主人翁意识的缺乏;而职工罢免董事长,似乎超过了劳动保障的范围。“主人翁”能否作为市场经济的概念值得商榷,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要想唤起正确的主人翁意识,必须要有相应的制度为基础。以特定的制度做保证的主人翁,被英国管理学家查尔斯•汉迪称之为“企业公民”。
查尔斯•汉迪告诉企业家:在未来的商业环境中,拥有创意和知识的人将比资本更重要,他们会拥有更多的选择权;在组织中凭借工作创造财富的人比提供资金的人更重要,因为人才比资金更为难得。汉迪把难得的人才称为核心人员,核心人员在企业中能否积极发挥自己的作用,取决于他们对企业的认同,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主人翁意识。企业家必须设法让他们确认这一点,否则核心人员会离开去创办自己的企业,或者投奔那些能够让他发挥更大影响力的企业。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汉迪给出的建议是把一部分原本属于股东的权力平衡给企业的核心人员,让核心人员(高管和核心专业人士)最终获得投票权,拥有与大股东同等的权力。这样一来,企业不仅属于为它提供资金的人,也属于在其中工作的人;拥有创意和知识的员工就成了“企业公民”,即真正成了企业的主人,他们自然会有主人翁意识。“企业公民”和职工的概念明显不同,前者享有股东相应的权利,后者则不能。
汉迪的建议算不上是新发现,伦敦和美国的投资银行早已这么开始做了,且不说劳力股和知本股的制度设计并不鲜见,他的设想就相当于几个世纪之前在我国民间就有的“顶身股”。明清之际,晋商将股本分为银股和身股两种:东家的出资叫银股,是票号的真实资本;掌柜和伙计以人力入股,叫身股,俗称“顶生意”。身股是票号的“虚拟”资本,不交银子,但是要对东家投入的股本负责。和银股一样,身股享有同等分红的权力,它使得晋商在组织体系上实现了利益一体化,形成了很强的向心力。顶身股还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在本金亏蚀的情况下,顶身股持有者不承担亏损,仍有分红的权利。也就是说,顶身股同时是一个强有力的激励措施,有利于长远的发展。
Tags:知识管理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