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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渠道变法 品牌销售重分天下 (1)

http://www.newdu.com 2009/10/7 互联网 佚名 参加讨论

  “对跨国车企冲击最大的,也是他们最忧虑的,当属放开‘平行进口’的条款。”据熟悉进口车市场行情的业内人士透露,由于政策调整可能触及到在华作为进口车总经销商的外资车企,时下包括奔驰、宝马、雷克萨斯和通用等跨国车企,都毫无例外地表示出对上述政策的忧虑,并在私底下酝酿联合应对之策。

  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司长王琴华强调,实施细则是对《办法》实施三年多来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的完善和补充,不是对《办法》的否定,更不是推翻。但是诸如“抑制总经销商的垄断权利、适度放开‘平行进口’以及增大经销商的话语权”的表述,仍令跨国车企感到不安。

  依据2005年4月颁布实施的《办法》规定,几乎所有的跨国公司都在国内成立了独资或者绝对控股的销售公司作为进口汽车总经销商。国外汽车厂商利用《办法》赋予总经销商的权力,轻易地取得了在中国进口汽车市场的主导地位。

  拿奔驰来说,在《办法》落地前,进口奔驰的批发权基本上被经销商“三颗星”(东星、南星和北星)垄断;而依据《办法》“一个品牌的进口车在国内只能有一家总代理”的规定,奔驰(中国)方面顺理成章地将进口车的渠道控制权全盘收入囊中。

  眼下一旦放开“平行进口”,有实力的奔驰经销商可以绕过奔驰(中国),直接从国外“进货”。这无疑将对奔驰现有销售体系制造成混乱。

  “水货车”引发的焦虑?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情报所总工程师黄永和认为,“适当放开‘平行进口’”的方式,有利于促进进口车市场的竞争。

  但大多数跨国企业却并不这么认为,通用、宝马和大众中国公关部的负责人均告诉记者,在新政策尚未正式出台之前,他们不方便做过多评论。但他们却毫无例外地对《办法》补充规则中可能添加的“适度放开‘平行进口’”一条,表示异议。

  京城某宝马授权经销商老总告诉记者,在《办法》实施前,经常有国内媒体报道“砸大奔”、“砸宝马”事件,其中绝大多数案例都是“水货车”所致,“类似事件对于一个豪华汽车品牌的来说,其负面影响是非常致命的。”

  “对于经手总经销商进口到中国的车辆,雷克萨斯均能提供4年或10万公里的免费保修保养服务;但是对于‘平行进口’过来的水货车辆,我们没法保证提供上述服务。”雷克萨斯(中国)市场推广部公关经理杨琳明确告诉记者,“水货车”在售后服务上不可能享受到与正规车同等的“待遇”。

  厂家的说法无疑在给政策制造难题,如果“平行进口”政策落地,即便车子引进来,厂家以种种理由拒绝提供售后服务,这样的进口渠道开放就失去了意义。

  “虽然放开‘平行进口’,有助于打破作为总经销商的外资企业在进口车领域‘一家独大’的局面;但是由于总经销商控制了绝大部分货源和零部件,新政策在短期内,仍无法撼动总经销商对渠道的控制权。”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总经理苏晖说。

  伤心是种说不出的痛

  记者近日从商务部产业司进口处相关负责人了解到,如果总经销商之外的其他经销商有能力为“水货车”提供售后服务,对这部分经销商而言,“适度放开‘平行进口’”政策的可操作性将大大提高。这意味着,主管部门已经开始酝酿,如何将业界尚存争议的“平行进口”政策落到实处,而不是仅仅停留在“口头讨论”阶段。同时意味着,本次政策修改不会向企业妥协。

  面对新政策,跨国车企有苦亦难言,因为自始至终,他们一直在“照章办事”。

  对于跨国车企而言,三年前借助《办法》相关规定出台,通过设立独资总经销商模式,一举将进口车渠道“完美收编”时,却未曾料到有今天的被动局面。

  “我们时刻在关注政策可能出现的调整,如果新政策出台,我们会积极应对。”上海通用公关部高级经理郭凤兰说。而宝马中国有关负责人也表示,针对《办法》调整可能会采取务实的应对举措。

  “《办法》(补充规定)既不会给业界造成‘内外资企业’区别对待的印象,也更符合WTO所倡导的‘国民待遇’原则。”但负责起草相关规定的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的内部人士暗示记者,单纯针对跨国车企进口车的“政策”调整被放大到了整个汽车品牌销售体系中,还有一种可能是管理条文泛泛化,效果则会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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