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近日由环境保护部颁布执行。这一新标准的制订建立在我国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管理实践的基础上,符合我国新形势下的环境保护要求,符合我国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运行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这一标准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和运行中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等进行了统一的要求,使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和运行更符合建设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对保护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生活垃圾填埋场 仍有一半以上处于失控状态
针对这一标准的有关问题,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我国在1997年颁布了《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 1997)。这一标准的颁布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和污染防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编制这一标准时,我国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数量还很少,没有可资借鉴的经验和实践,并且缺乏基础研究,使得这一标准存在缺陷。比如虽然对填埋场防渗层的防渗系数提出要求,却没有对防渗层的结构和厚度提出要求;填埋场渗滤液排放标准难以执行;没有对填埋场的施工提出要求等。
根据建设部统计,我国2005年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6亿吨。在产生的这些生活垃圾中,44%进入卫生填埋场,29%被简易填埋,5%被焚烧处置, 2%被堆肥处理,另外20%被随意丢弃、倾倒。扣除焚烧和堆肥处理的生活垃圾,同时将简易填埋、堆置等归为非控填埋,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中仅有47%进入受控填埋场,而有一半以上的填埋场(堆放场)处于失控状态。我国目前拥有正规卫生填埋场444座,日处置能力25.6万吨,远远小于 42.5万吨/日的产生量。近年来各地都在大力兴建生活垃圾填埋场,如果不在新的条件下对标准进行必要的修订,将会影响到这些工程的建设,使得新建设施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对选址、设计、施工、验收及垃圾入场、运行等提出明确控制要求
他说,这次修订的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和监督管理。新标准对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的污染控制、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施工与验收的污染控制、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废物的入场污染控制、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的污染控制、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的污染控制、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排放的污染控制、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环境和污染物监测等各个方面都做了具体的要求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