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全新的《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式开始实施。面对这样一个被业内分析人士普遍认为是制药企业新“紧箍咒”的政策,东北制药、丽珠集团等一些医药上市公司们不仅表示对自己没有影响,而且还为新标准的出台而大声叫好。
事情要从去年年底说起,当时,一家上市公司的高管来到太湖沿岸的一座城市,因为这家上市公司参股的一家小型制药企业被列入了环保不达标的关停名单。随着太湖蓝藻的大爆发,当地政府开始实施非常严格的环保标准。
今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比去年年底时提出的征求意见稿严格了许多,新《标准》包含6大类,众多制药类企业面临更加严格的环保标准挑战。正式标准的主要变动在于,发酵类和化学合成类新建企业污水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标准由征求意见稿中的150毫克/升调整为120毫克/升;而现有企业也必须在2010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上述标准,宽限期由原来的3年改为了2年。
环保标准愈加严格
针对《标准》比征求意见稿更为严格的说法,国家环保部科技标准司标准处周凤保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在征求意见的时候,曾经想把发酵类和化学合成类企业的COD标准定在一类水标准,就是100毫克/升的水平,但是一些相关企业和协会表示达到这个标准有实际困难,所以最终的标准是120毫克/升,但这已经高于了二类水标准。另外,对于把宽限期由3年改为2年,相关企业和协会认为从技术上说2年已经够了,所以最终的时间是2年。”
作为此次《标准》制订的牵头单位和主要负责人,河北省环科院污染控制与预防研究所所长邢书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征求意见的时候,我们征求了环保部、各级环保局、相关行业协会和众多企业的意见。根据这些意见,我们最终对标准的内容做出了调整。每一大类我们大概征集了100家企业的意见,主流的意见是希望制订更加严格的标准。”
而在太湖水污染爆发的核心区域,已经开始实施更为严厉的水污染排放标准。据了解,目前在太湖地区实施的江苏省地方标准中规定,对城镇污水处理厂COD排放标准限值设定在50到60毫克/升,今年1月1日之后建设的接纳污水中工业废水量小于80%的污水处理厂都将执行50毫克/升的标准,即一级标准中的A级标准。南京市环保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太湖流域的污水都在按一级A标来要求,江苏的其他地区基本在按一级标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