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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异常管理标准 (1)

http://www.newdu.com 2009/10/7 互联网 佚名 参加讨论

  ⑤、船期变更未及时说明。

  ⑥、其他因业务工作疏忽所致的异常。

  ⑼、供应商责任

  供应商所致的责任除考核采购部、品管部等内部责任部门外,对厂商也应酌情予以索赔。

  ①、交货延迟。

  ②、进货品质严重不良。

  ③、数量不符。

  ④、送错物料。

  ⑤、其他因供应商原因所致的异常。

  ⑽、其他责任

  ①、特殊情况依具体情况,划分责任。

  ②、有两个以上部门责任所致的异常,依责任主次划分责

  任。

  3、责任处理规定

  ⑴、公司内部责任单位因作业疏忽而导致的异常,列入该部门

  工作考核,责任人员依公司奖惩规定予以处理。

  ⑵、供应厂商的责任除考核采购部门或相关内部责任部门外,列入供应厂商评鉴,必要时应依损失工时向厂商索赔。

  ⑶、损失索赔金额的计算:

  损失金额,公司上年度平均制费率-损失工时

  ⑷、生产部、制造部均应对异常工时作统计分析,于每月经营会议时提出分析说明,以检讨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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