⑤、船期变更未及时说明。
⑥、其他因业务工作疏忽所致的异常。
⑼、供应商责任
供应商所致的责任除考核采购部、品管部等内部责任部门外,对厂商也应酌情予以索赔。
①、交货延迟。
②、进货品质严重不良。
③、数量不符。
④、送错物料。
⑤、其他因供应商原因所致的异常。
⑽、其他责任
①、特殊情况依具体情况,划分责任。
②、有两个以上部门责任所致的异常,依责任主次划分责
任。
3、责任处理规定
⑴、公司内部责任单位因作业疏忽而导致的异常,列入该部门
工作考核,责任人员依公司奖惩规定予以处理。
⑵、供应厂商的责任除考核采购部门或相关内部责任部门外,列入供应厂商评鉴,必要时应依损失工时向厂商索赔。
⑶、损失索赔金额的计算:
损失金额,公司上年度平均制费率-损失工时
⑷、生产部、制造部均应对异常工时作统计分析,于每月经营会议时提出分析说明,以检讨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