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的内因和外因是同时起作用,外部检查起着监督和促进的作用。首先是查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认识和贯彻程度,再查管理和制度,企业安全管理的到位情况,制度的健全程度,主要是其落实情况。同时要查隐患和事故处理,要深人到施工现场,检查劳动环境和条件中的不安全因素,检查对发生的工伤事故是否按照“三不放过”原则。
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将施工安全管理各方面组织起来,形成互相协调、促进的整体,形成管理保证体系。这方面可以借鉴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监理部,它不仅设置了数位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各处、站指定了安全责任人,并且还指定一位副总监理工程师专门负责安全工作。
4、施工现场质量管理
随着科学的发展而后市场竞争的需要,质量管理已经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建筑工程在全部施工过程中,每个部分项目工程的质量随时受到操作者、施工技术、原材料、施工环境等影响。工程质量往往会因某个因素而出现问题,通过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能最低限度的减少不合格工程的出现。其内容主要包括质量监督和质量检验。现场施工质量监督一般可采用以下几种手段:1)、指令文件控制,即监理通过书面形式对施工承包单位提出其所需完成的建筑任务,指出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明确施工单位的责任;2)、驻地监督控制,在施工现场中观察工程的变更过程,及时处理有质量隐患的事故,对有危险苗头的项目予以重视并上报建立人员;3)、实验控制,监理工程师判定材料和各工程项目在品质是以现场实验数据作为评判标准的,分部工程中的每道程序所用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能,结构的抗拉、压、弯各项强度及拌料的配合比,通常需利用现场实验所得数据来评判质量、情况;4)、测量控制,施工前监理人员对施工放线及高程控制进行检查,对质量建筑实体所能出现的容许误差作出严格的控制,在施工过程中,应对工程体的几何尺寸、高程校核等随时进行检查,对不合乎工程实体基本测量要求者,应及时指令施工单位处理;5)、利用支付手段控制,施工单位未能全部按监理工程师指令进行施工,当工程质量部分出现问题从而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显然这种控制是直接有效的手段。
工程质量检查一般采用现场生产工人自检、互检和专职检查人员相结合的方式,其依据为国家或部门办法的工程施工验收及验收规范、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从原料进场、各施工单位工序构配件的生产到工程竣工等全过程都必须在现场项目施工中进行质量检验。
近年来,现场质量管理受到了建筑行业内部的极高重视。例如,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监理部除了采取常规措施,还特别加强了下面三项质量控制措施,1)、对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强化检查,包括对其质量检测机构的合同资质认证,对施工单位质量检测人员、施工质量检查员、主要技术工种作业人员等的岗前培训、技能考核、合同资质认证、挂牌上岗和每月考核评审制度;2)、联合巡检制度,每周定期由分管质量的总监组织各站质量负责人一起在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检查后对所发现问题进行现场讨论,分析其根源,还对施工中所发现的典型加以表扬、推广;3)、质量缺陷现场分析会,对在施工中所发现的质量缺陷,无论大小,均组织有关责任人员,施工单位质检员、施工员、带班工长及项目经理,监理处有关人员召开现场分析讨论会,以教育、警示作用,避免出现类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