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司法人为持股载体从法律角度上看基本不存在问题,应该说是目前较规范的一种,适宜于较大型企业的改制,如准备改制上市的公司。但这种方法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如:多重纳税以及费用较高问题,即员工分红前除了改制企业交纳企业所得税、员工个人所得税外,还需交纳重新设立公司的各种税费。
(4)以信托为载体。指根据《信托法》,将员工持股的职能委托给受托人(既可以是专职机构也可以是 自然 人)行使,由受托人按委托人(持股员工)意愿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这是 目前 较新颖和最有潜力的一种(西方发达国家实施员工持股主要采取这种方式)。
信托具有所有权与利益相分离、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有限责任、信托管理连续性等特性,通过合理的信托设计可以有效解决员工持股常见的 问题 ,是间接方式中最为完善的一种,具有其他间接持股方式无可比拟的优势,如: 法律 地位明确;可有效解决员工持股主体问题;可以避免重复纳税;可适度解决员工持股融资问题;可有效解决员工参与管理的问题;可合理解决股份转让、继承、预留股份等问题;有利于 企业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决策的民主化和 科学 化;有助于落实股利分配、避免《公司法》中关于公司对外投资额的限制等等。
然而,以信托为载体实施员工持股也存在一些局限。比如:按信托法操作相对复杂,并需要一定的法律等专门知识,实施过程中也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另外信托合同对合同份数和合同金额也有一定的限制(如要求每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万元)。尽管如此,信托法仍然是员工间接持股最好的方法之一。
以上几种员工持股方式的策略选择可概括为表1。
三、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对于国企改革的意义和需注意的问题
1.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意义。(1)明晰企业产权。员工持股有利于为国有企业建立明晰的产权和清晰的产权结构,有利于政企分开,是解决国有企业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一种有效的方法。(2)实现激励约束机制的完善。通过鼓励员工购买企业的股份,可以有效的内化剩余索取权,有利于消灭面向 社会 公众的股份公司异化的现象,从而为员工提供较强的动力,完善企业员工内在化的激励机制。(3)实现对内融资。通过让员工持股,可以缓解企业的对外融资压力,在企业内部筹集到一定的资金,降低了融资成本。(4)提高监督力度。通过员工持股由员工普遍享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提高员工之间、员工与经营者之间的监督,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监督成本。(5)提高员工的参与管理精神。员工持股有利于企业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的结合,能更有效的利用企业的人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