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们的对策和建议
1、理顺体制,建立煤矿安全监管联动互动机制
制度的问题是根本性的问题,只有制度问题解决了,才能够实现小煤矿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才能够步入小煤矿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特别是在技术人员已十分匮乏的情况下,监管力量分布在国家监察、地方安监和行业主管几个部门,无法实现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更无法使监管形成合力。所以,我们建议在市县一级,整合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资源,调整工作职能,由一个部门负责煤矿的安全管理,消除部门工作不协调,互相推诿扯皮的内耗因素。在区县煤矿监管部门建立安全技术总工程师负责制,设置专业技术职务,调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煤矿安全、矿业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建立安全监管与资源监管的互动联动机制,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开展工作。
2、依靠科技进步,加强煤矿安全科研及专业人才的培训、培养
推进科技兴矿,将先进的科技转化为先进的生产力。要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充分利用和发挥全省科研机构和我省现有的煤矿安全专家的作用,依托科研机构和煤炭大中型企业的优势设立煤矿瓦斯防治研究所、科研中心,面向安全生产一线,研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重大难题。建立技术服务体系,为全省煤矿瓦斯监测监控和联网、采煤方法和支护方法改革等工作服务。
培训方面,建议制定措施完善的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体系,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分地区、分专业培训的模式,改善培训方法,在全省增强培训力量,对全省煤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实行分层次、分类型,不分区域的强制化培训。对全员培训,建议参照发达国家的做法,由财政拨出专项资金,用于矿工的培训。同时在我省工科院校开设煤矿开采高级职业技术教育专业课程,对小煤矿现有的管理人员进行高级专业技术培训,培养适应小煤矿长期健康发展的高级管理人才。
专业人才的培养及保护方面,国家应尽快制定相关政策,建立对煤炭企业各类专业人才的培养、分配和使用机制,为培养、选拔、使用各类安全专业人才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和发展平台。如可以参照师范类院校前几年的作法,对报考涉煤专业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学生在入学、就业方面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及资金鼓励。同时,要建立人才激励保护机制,以良好的环境、优厚的待遇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针对四川属于产煤大省,安全形势严峻的状况,建议单独组建或在我省工科院校设置能源工程专业,培养造就更多的安全科技和管理人才,满足全省安全生产的需要。
3、整合资源,提高煤矿办矿规模,走集团化道路
前面我们已经谈到,小煤矿资源量小是导致安全投入不足的基础性原因,只有整合现有的小煤矿资源,提高办矿规模,安全投入才会有保障。建议坚决关闭非法开采、对矿区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和对国有大矿安全生产影响严重的小煤矿。对矿产资源储量不能满足9万吨/年开采规模的小煤矿进行资源整合,鼓励有技术实力、资金实力的煤矿通过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能力,走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经营的道路。对一些资源储量不大,对规模化开发影响不大的小矿,责令其在划定的区域内限期开采闭坑。这里特别要说的是,目前许多小矿的联合均涉及到矿与矿之间区域采矿权的重新审批问题,按国土资源部门现有的政策,必须重新评估,然后进行招标、拍卖、挂牌,手续繁琐,时间冗长。建议我省国土资源部门出台相应措施,简便手续、减少时耗,如可采取让几家小煤矿先联合进行生产,再补办矿与矿之间区域采矿权手续的作法,以加快小煤矿规模化调整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