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传统的小区组织模式,逐渐表现出与现实社会经济发展的不适应。在西方现代居住空间构建模式中,邻里单位模式已逐渐被居住社区理论所代替。
传统小区模式忽视了居住空间中人的主体性地位,单纯注重物质形体美学及其功能结构。因此当物质环境得以善,进而追求居住空间更多的精神层次内涵时,小区模式就明显地表现出先天不足。
传统小区用地规模在10-20公顷之间,由城市主次干道围合限定,其内部一般实行封闭式管理,一个个小区犹如传统的单位大院,形成城市的交通岛,无法达到满足现代交通需求的城市支路网密度。
小区配套设施的社会共享性,以及住区功能复合等方面也存在着对社会需求的不适应
“居住社区”与传统的“居住区”和“居住小区”有本质的不同,居住社区除了物质、地域空间的内涵,还包括了住区内的组织结构以及建立在主体交往互动基础上的社会文化认同与归属感双重内涵。它强调的是住区的活力。其核心属性是:交往活动与空间。
按居住街坊组织模式建设住区。街坊规模按照人的尺度而不是汽车交通的需求,依据人控制环境的范围和认知能力,确定居住街坊的规模为5公顷左右。采用居住街坊组织模式具有四个方面优点:首先,有利于形成充满活力的街道空间。在现有以城市主次干道划分的地块中,通过(街坊道路)划分为若干居住街坊,街坊之间可以融入其他功能空间,包括:各项公共服务及其配套设施、公共绿地等,形成复合交通、生活设施、商业设施等多重功能的活力空间。其次,适应现代交通需求。划分居住街坊的道路,同时承担城市交通的部分功能,并提高了城市的支路网密度,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为满足小汽车的发展留有余地。再次,有利于分期建设。适度规模的街坊,有利于住区持续分期建设,街坊之间相对独立完整,最大限度地减少建设过程中的相互影响,并做到建成一片,成型一片。最后,能创造更多的具有商业价值的空间。街坊周边道路的沿街面,形成沿街商业界面,从而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运用新城市主义理论,建设开放性住区
总结我国在早期新城开发中所遇到的问题,主要体现在:
1、居住与就业的分离,造成了往返于不同城市功能片区之间的“钟摆式”交通,出现严重的城市交通结构性问题,导致居民生活、城市运营成本增加。
2、由于大规模住区范围内居民社会阶层的单一和城市公共服务功能的缺失,造成新城活力的丧失殆尽。
3、就业岗位的缺乏,造成新城税源的匮乏,在市场经济形势下,必然导致社区更新和自我发展缺少动力,从而在社会经济发生变化后,居民的更替无法保证社区进行良性演进,难以保证社会人口构成向高层次更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