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武汉市事业单位职工大多按行政级别享受工资待遇,具有浓厚的“机关味”。日前,武汉市人事局召开会议,在该市14家事业单位启动岗位设置管理试点,实施“工资按岗定,不再随人走”的新制度。
三类单位不实行岗位设置
据悉,首批进行试点的有武昌区6家事业单位,市卫生局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单位各1家,市教育局3家中小学校,市文化局公共文化事业单位和文化院团各1家,市科技局科研事业单位1家。试点工作将于11月底基本完成。
根据部署,试点单位启动后,全市事业单位将陆续展开岗位设置工作。另外,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企业,以及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实行岗位设置管理。
“待遇随人走”单位缺活力
“可以说,这是继公务员法实施后,武汉市干部人事管理领域的又一项重大改革和创新。”武汉市人事局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评价。
近年来,事业单位承担越来越多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基本的公共服务,同时也暴露出体制机制上的弊端。
“在用人和分配机制上,事业单位一直比照机关单位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度,把待遇和人结合在一起,待遇随人走,行政级别‘说了算’。这就不可避免地使一些职工产生了‘谋事不如谋官’的想法,影响了事业单位的活力。”这位负责人表示,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将促进事业单位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的人员聘用制度。
他举例,比如一名正处级的学校校长,担任校长时,他就拿五级管理岗位的工资;一旦他不再担任校长,改而从事教学工作,他就拿专业技术岗位的工资,比如专业技术四级或五级的工资。而按传统办法,不管工作岗位如何变,他都拿正处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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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事业单位岗位分三类
据悉,截至去年年底,武汉市共有4400多家事业单位,职工总数为18.7万余人。其中市级事业单位近700家5万余人;区级事业单位3400多家12.8万余人;乡(镇)事业单位300多家8800余人。
根据《武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该市事业单位岗位分三类。
管理岗位
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即三至十级职员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
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一至七级)、中级岗位(八至十级)和初级岗位(十一至十三级)。
工勤技能岗位
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分为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5个等级)和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