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事业单位改革进展情况报告提交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时引起热议。多位人大代表建议,该项目前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改革应充分考虑实现改革和被改革者的“双赢”,走出“一改革就闹事”的“怪圈”。
据了解,通过此前的分类改革,目前深圳市共保留下来339家事业单位,正在进行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改革最核心的七项创新,包括新成立的事业单位负责人不再享受行政级别待遇、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入轨聘用制度、开展法定机构试点等多项,从而试图打破事业单位的“行政化”和“官本位”。
按照改革设想,深圳在上述两项改革中将取消现有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全面推行岗位等级管理制度以及与之相配套的人员聘用制度、工资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将人员由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对新成立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部门不再确定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级别待遇,改为核定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人员的岗位等级;在岗位等级制的基础上,对基础教育领域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探索新的等级评价机制,分行业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形成主管部门、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公众对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进行多方评估的监督机制等。据悉,这些改革将分批、分期进行,其中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构建问题由各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目前正在推进中。
另外,五项改革还包括法定机构试点,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按人定费”为“以事定费”和“购买服务”的财政经费供给方式改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