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发展联盟的基本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
矩阵结构。高等职业院校通过与兄弟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及众多知名企业间形成矩阵型的组织结构,建立起稳定的联盟关系。成员单位间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项目合作、信息交流,从而实现共赢发展。
网状合作。联盟成员之间以网状进行合作,校政、校企、校研、校校以及企业、科研单位之间等多途径、多模式、全方位的进行合作,一个平台,多向联盟,纵横交错,建立起学校、企业和科研院所在人才、资源、项目、信息等方面的联结机制。
资源整合。把各类资源有机整合,充分发挥合作联盟成员各自优势,提高规模效益和整体效益,利益重组,资源整合,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密不可分,由松散型联合变为紧密型联盟。
利益多元。本着“平等、诚信、合作、发展、共赢”的原则,联盟成员间拓展多元利益,从思想感情和文化成分上,加强互信,达到互惠互利、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利益多元,互享共赢,保持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
合作发展联盟不同于以往的校企合作的地方在于:一是以协议形式固定联盟成员之间关系,以联盟章程约束成员间行为,具有相对的契约性;二是以共赢为基本目的,提升各方参与的内驱力,调动各方积极性和主动性,具有明确的导向性;三是以项目合作为主渠道,糅合信息传递、文化交流、资源共享、人才互补等,保证良好的运行机制,具有联合的长期性;四是联盟是影响到各方利益的实质性合作,彼此间都有较强的责任意识,能保持较强的稳定性。
合作发展联盟的创新在于:一是在一定范畴上打破传统的政府部门、教育机构、学校间的垂直管理关系,改变学校与社会其他成员单位之间相隔离的现状,实现持久、有效合作,在制度层面有所创新。二是拓宽了高等职业教育与外界进行物资、能量和信息交换的途径,扩大了其适应环境、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辐射能力,使高校本身面向社会开放的组织机构更加开放,为实现自身知识创新创造了新的“动力源”,在组织结构上有所创新。三是加深了高校与社会融合,加快了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拓宽了高校的服务面向,使高校能在更深更广层面为社会经济服务,在服务社会的方式上有所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