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软件工程组和其他软件有关组的成员受到培训以便完成其SCM活动。
至于软件子合同管理KPA,其目的与本文的主旨相符,我们就不将其单独列出来了。综上所述,我们已经对CMM 2级中的各个KPA进行了研究,并将其中比较重要、需要控制管理的内容以合同条款的形式予以表现。我们认为,从软件项目管理的发展趋势来看,以合同的模式来推行CMM,对于降低项目开发的风险,提高软件开发方的过程能力成熟度,对于软件项目合同的签定双方都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本文仅对CMM 2级中的KPA进行了研究,随着软件过程能力成熟度的提高,软件项目合同双方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逐步加入CMM 3级、4级乃至5级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