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三峡工程的建设周期长,涉及的经济法律关系复杂,工程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大,导致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相对项目招标投标时的情况会发生一些变化,故工程变更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
1 工程变更的分类
1.1 定义
工程变更是指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合同变更。包括工程量变更、工程项目的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等。
《三峡大坝和电站厂房二期工程土建与安装施工招标文件》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在规定的权限内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指示承包人进行以下范围的变更,但下述变更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合同作废或无效。即:
增加或减少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省略工程(但被省略的工作不能转由业主或其他承包人实施);
更改工程的性质、质量或类型;
更改一部分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进行工程完工需要的附加工作;
改动部分工程的施工顺序或施工时间;
增加或减少合同的工程项目。
从以上变更的类型可以看出,工程变更的范围很广,但由于各种原因的变更最终往往表现为设计变更,且考虑到设计变更在工程变更中的重要性,故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通常将工程变更分为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两大类。目前,三峡工程的工程变更分类也基本如此。
1.2 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主要包括:增加或减少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或施工顺序;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这些变更均涉及到设计图纸或技术规范的改变、修改或补充。基于以上变更的类别,在三峡工程建设实践中,依据变更的具体内容及重要程度,设计变更又分为三大类:
重大设计变更。指涉及三峡工程总体的工程规模、特性、标准、枢纽总体布置、主要设备选择、已经批准的总工期及阶段性工期等项改变的设计变更。
重要设计变更。指涉及单位工作的布置、调整、建筑物结构形式的改变等内容的设计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