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关系单位报价低,就以价格为主要定标依据,如果关系单位价格无优势,就以施工方案、社会信誉等难以定量考核的指标为定标依据。想方设法确保关系单位在客观上占有优势。有些评委专挑无关系单位的缺点,而对关系单位缺点只字不提,只讲关系单位的优点,甚至拿无关系单位的缺点与关系单位的优点相比。有些评委为排挤非关系单位,可以毫无根据地说非关系单位产品在市场上假货较多,并以此为理由来排挤非关系单位。
询标不公正。询标是招标人向投标人就标书中不明确、不清楚,有疑问的地方要求给予澄清,或要求投标人给予新的承诺。而有些建设单位的少数工作人员却利用这一机会,只向关系单位询标,不向无关系单位询标,在得到有利于关系单位的回答后就不再询标,匆匆定标。各投标单位处在不公正的条件下竞争。
评标过程不公开。投标人对何时开标,如何评标,评标结果如何概不知晓。未中标也不知何故,自然就不能提出申诉。即使有委屈大多数投标单位也不愿申诉、反映。因为现在是买方市场,还想图个将来能有合作机会,只好忍气吞声,还要行贿送礼,以求下次能够中标。
定标后过分压价。一些建设单位开标定标后,签订合同前,以商务洽谈为名,行索贿之实,对非关系单位肆意压价,或提高配套(件)档次,或要求给予不合常理的优惠。一些投标单位为求得能做成业务又不亏本,不得不行贿送礼。
(4)不及时签订合同。中标单位在商务洽谈之后,一些建设单位无故拖延签订合同时间,一方面是工程工期很紧,另一方面是迟迟不签订合同。中标人不知招标人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心中没底,为防止夜长梦多,只得叩头烧香。
(5)标底泄露或标底不准。工程标底是衡量投标报价准确程度的一把尺子,一要准确,二要保密,可是有些建设单位利用标底的作用大做文章。有些单位把标底泄露给关系单位,使其报价在评标时获得客观优势。有些建设单位不找有编标资质的单位编标,而是安排听自己话的人编标,便于泄露给关系单位,往往是拿并不准确的标底衡量投标单位报价,常常是做的正确的报价因偏离不准确的标底而不能中标,而报价并不准确的关系单位却因报价接近标底而中标。还有关系单位与编标单位共同抬高报价,那些编制准确的预算反而偏低标底,关系单位虽报价高,但因接近标底,反而能中标,标底成了给关系单位创造客观优势的有力工具。
(6)部份招标,半招半送。有些建设单位招标是为掩人耳目,不招标不符合领导和群众的要求,真正意义上的招标又不能以权谋私,于是就将工程中的一部分招标,将其余部分以增补合同形式安排中标的关系单位连续施工。如某项工程造价 80 万元,配套的道路、景点、绿化 80 万元,共 160 万元,而基建部门负责人仅将建安部分招标,把配套工程以工期紧、易管理等为借口按照增补合同形式确定原施工单位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