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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时报》时评:信息公开彰显自信中国形象 (1)

http://www.newdu.com 2009/10/8 学习时报 朱铁志 参加讨论

  信息公开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人民群众作为国家的主人,有权知道这个国家发生了什么,如何发生的,为什么发生,如何处置,自己在事件当中应该扮演什么角色、承担什么责任、应尽什么义务。政府没有理由担心、更没有必要害怕公民知情。从这次抗震救灾的实践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人民群众在事实真相面前顾大局、识大体、有静气,没有恐慌,奋起自救,很好地配合了党和政府的救援部署。

  信息公开是新闻媒体的重要责任和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新闻媒体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新闻记者作为公众的“感官”,只有尽最大努力向人民群众说实话、报实情、求真理的义务,没有闭目塞听、封锁消息的权利。新闻媒体的职责在于疏导而不是封堵民意,在于顺乎而不是忤逆民意,在于相信而不是害怕群众,不能“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视群众为政治异端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更不能自觉不自觉地将自己置于人民群众的对立面。

  信息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信息封锁是万恶之源。公众既不是没有头脑的轻信者,也不是天生的智者。谣言的产生,源于信息的不透明。正道信息不畅,小道消息必然猖獗。公众缺乏权威渠道的正确信息作为判断依据,只能依靠道听途说和想当然去推断。坏事面前“宁信其有、不信其无”的消极心态就会起主导作用,社会心理就会朝着不稳定的方向发展,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逻辑。毛主席说过:让人说话,天塌不下来。不仅塌不下来,还会有利于增进党和政府的互信与互助,增进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斯为好事,何乐不为!

  行文至此,忽然想到今年5月1日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始实施之日。这个《条例》明确规定,“信息公开是政府部门的法定义务”,“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这次抗震救灾过程中所展现的最大限度的信息公开,充分表达了本届政府对公众的极大诚意、表现了对人民负责的精神。随着“阳光政府”信息发布制度的逐渐完善,我们完全有理由乐观地期待:在我们国家的政治生活和一切社会生活中,“例外”将越来越少,“公开”将肯定成为常态。

  这是人民的意志。

  这是历史的进步。

  我们应该为此而欢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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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信息公开中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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