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观国际分析认为,视频网站获得奥运新媒体转播授权,将加速网络视频行业的进一步盘整,将使有综合竞争力的视频厂商脱颖而出。
易观国际消息,央视通过竞标的方式从国际奥组委取得新媒体转播授权,并且获得分销的许可,国际奥委会授权给央视3,800小时赛事内容,包括相关的文化活动的视频;央视国际选择了9家互联网厂商进行奥运相关视频的直播与点播,包括搜狐、新浪、网易、腾讯、PPS、酷六、千龙网、PPLive、优酷。
此次奥运会期间,新媒体获得奥运视频转播授权在全球范围内尚属首次,而中国亦有9家互联网厂商通过一定金额的购买获得这一授权。
就厂商类型而言,主要是包括门户网站与视频网站两大类型。在门户网站而言,获得这一视频授权的意义主要是丰富了奥运资讯的内容呈现体系,更好地服务于相对比较稳定的网民群体,同时也可以为原有广告主提供形式更为丰富的广告展示服务。现阶段来看,从获得这一授权的投入产出比上来说,门户网站无异于优于单纯依赖于视频服务为主的厂商群体的。但是,获得奥运视频转播授权对于网络视频厂商而言,更深远的意义在于:
第一,视频网站行业通过此次奥运事件得到再次盘整。07年年底发布《互联网试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08年上半年发放视频牌照,从某种程度上构筑了这一市场当中的政策性行业门槛,从而推动整体发展趋向于规范化,而此次获得奥运相关授权则是对加速网络视频行业的进一步盘整,使得更为符合政策性要求,更具有综合竞争力的视频厂商脱颖而出。
第二,对于视频网站来说,这是其获得广告主认同,进行高强度销售以及案例培育的重要契机。广告主对于视频网站广告的投放顾虑主要集中在内容以及版权方面,而由于此前这一问题并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因此,尽管视频广告具备以下种种优势,包括说融合视频、音频、图像等多种表现形式,在表现力方面可以有比较突出的表现;不受到时间、空间的限制,在刊播范围方面更为广泛,可以24小时不间断进行传播;与受众互动性强,引发消费者更高程度的参与等,但是,并没有在互联网广告中占据其应有的份额。正如之前所言,政府在这块儿的努力从客观上促使视频网站加强对于自身的内容建设工作,但是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一方面需要逐步培养影视机构将网络视频网站作为分发渠道的意识,另一方面能够与电视台形成差异化的视频内容有待于进一步挖掘。
而2008年北京奥运会这一事件恰恰具备了几个关键要素:第一,关注度高,可以吸引大量的网民集中;第二,体育赛事更适合以视频的方式展现;第三,这一事件也是大量广告主进行营销推广的重要时机。总体上来说,获得奥运转播授权的视频网站可以借奥运之势,获得广告主的初步认同。
易观建议视频网站,对于后奥运营销,一方面体现在用户端,主要是需要将此次奥运会转播当中获得的新用户留在自己的平台上,另外,此次网络媒体的奥运报道当中,比较突出地体现出新媒体在原创与互动方面的优势,那么就视频网站来说,主要是看如何将原创这一优势进行强化,包括说调动用户,主要是播主们的积极性,以及如何弥补互动不足这一短板等。
另一方面体现在广告主端,主要是看这些厂商能否做到这样几件事情;第一,能否清晰地勾勒出自身用户的群体特征,包括其背景特征、消费行为特征等;第二,能否将此次与行业典型广告主的合作案例,与广告主以及广告公司共同进行模型的构建和效果的评估,帮助广告主形成自身投资回报的明确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