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者,录大事之要,顺序表而出之也。30年土地流转大事记,以摘要形式记述改革开放30年来,农村土地流转的变迁,以及土地相关政策的颁布和调整。
1978年
11月24日,小岗村民召开秘密会议,18户农民在一张“包产到户”的契约上摁下手印。
1979年
2月20日,凤阳县委书记陈庭元在县委工作会议上正式宣布,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大包干,即包干到组;对小岗的包产到户“不制止、不宣传、不推广”。
1980年
元月24日,万里视察小岗,批准了小岗的包产到户,批准小岗的经验可以学习。
1980年
4月2日,邓小平找胡耀邦、万里等人谈话,明确指出包产到户不会影响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这是“文化大革命”结束以来,中央领导人首次对包产到户作出肯定的表态。
1982年
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会议纪要》(即1982年1号文件),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彻底解除了人们对“双包”制的后顾之忧,促进了二者在全国的广泛推行。
1986年
国家通过《土地管理法》,并成立国家土地管理局。
1987年
国务院提出使用权可以有偿转让;并开始进行土地估价试点。
1995年
国家土地管理局公布《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确定办法》。
2004年
小岗村开始将土地集中起来,搞合作化经营。
2008年
10月12日,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10月20日,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刊发。农民的土地物权中的流转权被部分承认,农民可以部分获得流转权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