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互联网为核心的数字娱乐,已成为多家公司竞争的焦点。
数字娱乐发展新契机
互联网依赖其强大的传输能力,即将成为未来数字内容最重要的传输媒介。互联网及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为其带来了更广泛的应用前景。2005年6月,香港宽频(HKBN)开始提供光纤入户的1Gbps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比非光纤的ADSL的上下载速度分别快1950倍和166倍;2003年7月,国际电信联盟(ITU)通过的H.264视频压缩标准,给视频实时通信、数字广播电视、视频存储等应用带来了技术基础。而IPv6作为新一代的互联网通讯协议,理论支持3.4×1038个IP地址,为数字家电等接入互联网创造了条件。
对于音乐、软件等小容量的数字内容,互联网已成为重要的传播媒介。2007年6月,NPDGroup的数据表明,苹果公司的iTunes 在线音乐商店已经超过Amazon和Target,成为美国第三大音乐零售商店。2007年前5个月中,北美音乐市场共卖出2.12亿张CD专辑,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16%,而数字音乐的销量却上升了49%。Adobe、Symantec等软件公司在互联网上都提供了“即买即用”服务,并把制造和包装成本返还给消费者。
随着互联网应用的不断深入及其美好前景,多家跨国公司在数字娱乐方面展开了激烈竞争。其中,销售平台是竞争的一个关键领域。2003年3月28日,苹果(Apple)的iTunes音乐商店开始提供数字音乐销售服务。迄今为止,已有微软、雅虎(Yahoo!)等多家公司涉及“在线音乐销售”领域。
围绕播放器等硬件的竞争同样是多家公司关注的焦点。针对苹果公司iPod的热销,微软、索尼等公司纷纷推出与自己平台相结合音乐播放器。索尼(Sony)推出的游戏主机PlayStation3、微软推出的Xbox360等,都提供了先进的互联网接入能力:通过软件升级,即可把游戏主机转变为家庭的媒体中心。
跨国公司数字娱乐领域的竞争战略
数字娱乐领域包含了内容制作、销售平台,以及硬件制造三个紧密相关的产业,公司的竞争策略大致有以下几种模式:
第一种是完全的纵向一体化。例如索尼利用旗下的音乐和电影公司(内容制作)以及PS3游戏机(硬件制造),一旦其网络销售平台得以建立,就可以形成涵盖整个三个产业纵向一贯的整体。
第二是完全的战略联盟。比如,微软通过其强大的软件优势,联合处于内容提供领域的上海文广集团以及下游硬件制造领域的长虹集团,实现了在三个领域的纵向联盟模式。